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方志敏精神学习社弋阳分社建设工程 | ||
品目 | 工程/装修工程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弋阳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弋阳县 | 公告时间 | **日13:23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江西嘉鑫建设 (略) (弋阳县沁园路哈迪公寓)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日至**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00下午:14: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29.*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93-*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弋阳税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弋阳税务局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童先生*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西嘉鑫建设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弋阳县城南沁园路哈迪公寓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女士0793-* | ||
附件: | |||
附件1 | 国税局公告.docx |
项目概况
方志敏精神学习社弋阳分社建设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西嘉鑫建设 (略) (弋阳县沁园路哈迪公寓)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YY2022-CG024
项目名称:方志敏精神学习社弋阳分社建设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内容 | 采购需求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总价(元) |
方志敏精神学习社弋阳分社建设工程 | 详见谈判文件 | 1 | 项 | 29.8万元 |
合同履行期限:30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西嘉鑫建设 (略) (弋阳县沁园路哈迪公寓)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西嘉鑫建设 (略) (弋阳县沁园路哈迪公寓)
五、开启
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西嘉鑫建设 (略) (弋阳县沁园路哈迪公寓)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其中法人参加则无需提供法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二年年度任意一年财务审核报告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 提供开标前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纳税发票、银行纳税转帐凭证、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
②提供开标前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发票、社保局出具的正常缴纳社保证明、交纳社保的银行转帐凭证,提供任一种均可;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的自我书面声明)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弋阳税务局
地址:弋阳税务局
联系方式:童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西嘉鑫建设 (略)
地 址:弋阳县城南沁园路哈迪公寓
联系方式:李女士07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 0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