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重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订程序规定,我局决定召开《关于容县征收(用)集体土地上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助)标准及搬迁安置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3年4月19日上午9:00。
(二)地点:县自然资源局五楼会议室。
二、听证内容
听取听证代表对《关于容县征收(用)集体土地上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助)标准及搬迁安置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合法性、科学性、可行性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18日下午18时前。
(二)报名应提交材料:听证会报名表1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或法人组织相关证明材料一份。
联系人:刘益全,联系电话:0775-*,报名地点:开发区金点子实业A4栋309室。
四、申请参加本次听证会须知:
(一)合法权益受到本次修改直接影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都可申请参加本次听证会;
(二)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的,应当在参加听证会申请中确定拟作为听证会代表的人员,并写明其职务及联系方式,同时附身份证复印件;
(三)听证会代表应忠于事实、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见,遵守听证会纪律、保守国家秘密。
(四)听证会的时间如有变动,以另行通知的时间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听证会报名表
2.征求意见稿
容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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