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略) :
报来《广西长科#吨/年工程树脂黑色母粒技改项目》(报批稿)(以下简称《项目节能报告》)收悉,经委托评审,提出如下节能审查意见:
一、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3年第2号)和《广西壮 (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桂发改环资〔2024〕455号),原则同意所报《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代码为2406-#-07-02-#,项目建设单位为广 (略) ,建设地点位于 (略) (略) 企 (略) (略) 广 (略) 厂区内,项目建设规模为建设#吨/年工程树脂黑色母粒(炭黑),副产防水沥青#吨、沥青3000吨;配套建设1台22.4兆瓦余热发电机组。主要内容为建设#吨/年工程树脂黑色母粒生产装置及配套设施,包括 (略) 理系统、反应单元、袋滤单元、造粒干燥单元、包装系统、 (略) 理单元、尾气锅炉 (略) 理系统、发电机组、 (略) 、成品仓库、化学品仓库、固废库、汽车装卸车设施高压变配电室、利旧固废仓库等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等。生产单元采用双线设计(1线单线能力为#吨/年、2线单线能力为#吨/年)。建设项目计划于2025年3月建成投产。
三、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超过9065.27吨标准煤(当量值)/4567.45吨标准煤(等价值), (略) 能源消费总量中。项目主要产品炭黑单位产品能耗1794.46kgce/t。项目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不高于0.1976tce/万元。
四、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节能报告》所提各项措施,加强项目设计、施工等方面的管理,优化用能工艺,选用高效节能设备,减少化石能源消费,落实各项节能措施,确保项目能效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要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工艺和设备。要切实加强用能管理,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三级能源计量管理体系和能耗在线监测系统。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应与主体工程同步投产。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要及时申请节能验收。
五、请你单位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过程中落实节能审查意见和有关重大事项的情况及 (略) 和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 (略) ,并接受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调控工作是落实党中央、 (略) 生态文明建设要求、促进节能降碳、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制度性安排。项目投产预 (略) “十四五”时期能源消费增量控制有一定影响。企业要进一步加大节能降碳工作力度,确保完成能耗强度降低目标任务,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七、本批复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2年以上的项目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或年实际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节能审查批复水平10%及以上的,应 (略) 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2024年10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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