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长江上游云南洒渔河流域生态补偿示范项目鲁甸县垃圾收运设施国内公告公开招标(国内公告公开招标编号:G2)d631df7e-6b62-4b99-9445-*e520 | ||
资金来源: | 国资 % 自筹 % 贷款 100.0% 外资 % d631df7e-6b62-4b99-9445-*e520 | ||
建设规模: | 1、5立方压缩式垃圾车7辆; 2、8立方压缩式垃圾车3辆 ;3、12立方压缩式垃圾车1辆 ;4、车厢可卸式垃圾车3辆 ;5、钩臂式垃圾车16辆 ;6、电动三轮翻桶车56辆 ;7、18立方移动式压缩垃圾箱6座 ;8、20L家用垃圾桶42754个;9、240L带盖有轮塑料垃圾桶1630个 ;10、3立方钩臂式垃圾箱134个。d631df7e-6b62-4b99-9445-*e520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市政工程 | 工程类型: | 设备采购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鲁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更正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4-02-06 09: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鲁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70-*) |
备注: | 无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鲁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经办人: | 耿远磊 |
办公电话: | 0870-* | ||
招标代理机构: | (略) | 经办人: | 陈滔 |
办公电话: | 010-* | 移动电话: | *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 |
标段名称: | 长江上游云南洒渔河流域生态补偿示范项目鲁甸县垃圾收运设施国内公告公开招标(国内公告公开招标编号:G2)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03-07 09: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3-07 10:00 |
开标地点: | (鲁甸)开标室 |
开标方式: | 现场开标、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324.15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1、5立方压缩式垃圾车7辆; 2、8立方压缩式垃圾车3辆 ;3、12立方压缩式垃圾车1辆 ;4、车厢可卸式垃圾车3辆 ;5、钩臂式垃圾车16辆 ;6、电动三轮翻桶车56辆 ;7、18立方移动式压缩垃圾箱6座 ;8、20L家用垃圾桶42754个;9、240L带盖有轮塑料垃圾桶1630个 ;10、3立方钩臂式垃圾箱134个。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包括:1合同经验要求:投标人在过去三(3)年(2020年10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内,作为卖方成功完成至少2个合同,并且每个合同的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050万元,且性质和复杂程度类似于第六章“货物需求表”中所述的供货范围的合同。每个合同中至少应同时包含主要设备:垃圾车和垃圾桶。2 技术经验要求:投标人应证明其所提供的货物(货物清单中所列5种型号垃圾车):(1)至少有3年的生产历史(提供的设备或类似型号和规格的设备);以及 (2)在过去三年内(2020、2021、2022年),5种型号垃圾车分别有不少于本合同包供货数量的垃圾车(类似型号/规格)已经销售;(3)5种型号垃圾车均至少满意地运行了1年。3 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或制造商应证明其能够按照第六章“货物需求表”中规定的交货和完成时间,供应买方所需型号、尺寸和数量的货物。4(1)历史财务状况要求:提交过去3年(2020年-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者买方接受的其他财务财务报表(投标人所在国家法律没有相关要求的情况下)以反映投标人当前财务状况的稳定性及其长期的盈利性。如果投标人递交的是没有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投标人须提供其所在国家没有相关财务报表审计法律要求的证明文件。最低要求,投标人过去三年的净资产(按总资产与总负债之差计算)均应为正值。(2)业务规模要求:投标人最低年均营业额人民币3300万元,按过去三(3)年里已完成合同或实施中合同经核实的已收到的付款计算。(3)现金流能力:可利用的速动资产、授信额度和其他融资手段,足以满足履行合同所需要的现金流:人民币650万元。详细信息将在招标文件中提供。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详见招标文件。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在过去三(3)年(2020年10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内,作为卖方成功完成至少2个合同,并且每个合同的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050万元,且性质和复杂程度类似于第六章“货物需求表”中所述的供货范围的合同。每个合同中至少应同时包含主要设备:垃圾车和垃圾桶。详见招标文件。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按照招标文件内的规定执行。只接受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不接受“保证保险”。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6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4-03-07 10:00 |
附件信息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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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