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青少年宫修缮工程)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本溪青少年宫修缮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采购文件中:
采购公告内 响应文件提交和开启的地点由“ (略) (略) ( (略) 明山 (略) 101号)” 更正为 “辽宁 (略) 线上提交电子文件,备份文 (略) (略) ( (略) 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大厅开标室”;
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内 16.1响应文件份数中“3、供应商应确保U盘或邮件加密文件存储中的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并做出相关承诺(须提供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 更正为 “3、供应商应确保U盘存储中的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并做出相关承诺(须提供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
供应商须知内 38采购代理服务费 “支付标准:*元”更改为“支付标准:*元”;
第二章 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内格式9 “备份文件(加密邮件形式)__份” 更改为 “备份文件(U盘形式)__份”;
供应商在辽宁 (略) 上报价时“单价(元)”项需填报响应总价金额。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17日 12时44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具有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群团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 (略) 13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城略 (略)
地 址: (略) 和平区太原南街99号
联系方式: 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崔阳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