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四 (略) 运营 (略) (以下称委托方)拟通过比选采购方式,选取一家法律服务机构为“新建成都至自 (略) 天府站车场范围内站房及配套综合交通枢纽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在整个建设过程中提供全过程法律服务。
二、服务范围、服务期限、服务内容
1.服务范围
新建成都至自 (略) 天府站车场范围内站房及配套综合交通枢纽工程法律服务。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完成之日止。
3.服务内容
(一)全程参与修订、审查项目招标文件,协助委托方处理招投标过程中的投诉、争议等事项;
(二)全程审核、修订与项目建设相关的施工合同、设备安装合同、材料采购合同、专业分包合同等法律文件及相关补充文件;
(三)根据委托方的要求,参加与项目建设有关的会议,对会议涉及的法律问题出具专项法律意见;
(四)在因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等导致工程价款变更产生争议时,根据委托方的要求,为委托方提供解决方案及法律意见;
(五)对工程质量、事故责任及费用承担等争议,根据委托方的要求,为委托方提供解决方案及法律意见;
(六)协助委托方进行索赔、反索赔管理,为委托方提供解决方案及法律意见;
(七)对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发生的质量问题、质量缺陷及其他争议,根据委托方的要求,为委托方提供解决方案及法律意见;
(八)协助委托方解决工程结算纠纷,参与协商谈判,拟定结算协议;
(九)其他与本项目建设有关的法律服务事项。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参加比选的法律服务机构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依法设立,具有司法行政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连续正常执业五年及以上;
(2)合法经营、依法执业,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有良好社会信誉(比选申请人自行承诺);
(3)按规定通过了有关部门的年度检验,近三年提供的中介服务未因重大执业质量等问题受到省国资委通报;
(4)参选律所及拟派至本项目的律师近三年未受过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
(5)项目负责人须具有5年及以上专职律师执业年限,选派的律师团队成员须全部取得律师执业证,律师团队配备人员(含项目负责人)不少于5人;
(6)2021年3月1日至今,律所为工程建设单位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或诉讼代理服务的业绩至少1个;
(7)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比选申请人需提供承诺);
(8)本次比选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比选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弄虚作假、恶意串通、营私舞弊等严重不诚信行为的;
(2)分别接受利益相对方委托,就同一事项提供有利益冲突的中介服务的;
(3)出具虚假或重大失实的业务报告的;
(4)违反中介服务合同约定给委托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的比选申请人,请于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5月17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由经办人按相关要求,携带持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原件(介绍信需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加盖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执业许可证复 (略) 双 (略) 989号中建大厦开通锦江宾馆2楼天府站站房指挥部现场免费领取比选文件。报名领取比选文件后,不能转让比选资格。
五、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及截止时间:递交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上午9:30--10:00时(北京时间),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
2.比选文件递交地点: (略) 双 (略) 989号中建大厦开通锦江宾馆2楼天府站站房指挥部。
3.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4.比选申请文件概不退还。
六、发布比选公告的媒介:本次比选公告在四 (略) 运营 (略) 官网(http://**)发布。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四 (略) 运营 (略)
地 址: (略) 双 (略) 989号中建大厦开通锦江宾馆2楼天府站站房指挥部
联 系 人:邓先生
电 话:*
八、异议受理
异议受理联系人:四 (略) 运营 (略)
异议受理地址: (略) 双 (略) 989号中建大厦开通锦江宾馆2楼天府站站房指挥部
异议受理电话:*
2024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