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津南区政务服务办关于对 (略) 工业
地块生产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拟作出审批决
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真:022-*
通讯地址: (略) 津南区八里台镇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科技大道9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略) 工业地块生产项目(一期) | (略) | (略) 津南区小站镇北马路北侧 | 中环广源 (略) | (略) 场需求 (略) 拟投资*.6万元, (略) 津南区小站镇北马路北侧建设 (略) 工业地块生产项目(一期)(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主要进行高磁感取向硅钢(HiB)的生产,建成后年产高磁感取向硅钢8万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部令第16号)可知,本项目属于“二十八、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31-钢压延加工313-其他”,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本项 (略) 津南区小站镇北马路北侧,项目北侧为新业路、南侧为北马路、西侧为西环路、东侧为空地 | 1、废气 冷轧工序产生的油雾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油雾净化装置净化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P1排放;脱脂工序产生的碱雾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水喷淋净化装置净化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P2排放;脱碳渗氮段(CA)涂层干燥炉配备低氮燃烧器,燃气废气经1根20m高排气筒P3排放;连续罩式炉(CB)配备低氮燃烧器,燃气废气经1根20m高排气筒P4排放;拉伸平整机组(CB)涂层烧结炉配备低氮燃烧器,燃气废气经1根20m高排气筒P5排放;食堂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净化后通过高于屋顶的排气筒P6排放。 2、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脱碳渗氮涂氧化镁脱脂废水及水喷淋装置废水)和生活污水通过独立的排放口排放,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DW (略) 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和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DW (略) 政污水管网,处理后的生产废水和生 (略) 政管网排入双林污水处理厂。 4、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工艺生产的泵类、污水处理泵、喷淋塔及环保设备风机产生的噪声,在采取相关减振降噪处理后,项目厂界处的噪声影响值可以满足本项目四侧厂界噪声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要求,,因此不会对外环境产生明显噪声影响。 5、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为主要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其中废捆带、废边角料、废耐火材料收集后交由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利用单位处理;轧制油泥、废乳化液、废切削液、废矿物油、废油桶、废过滤器、废包装桶、废液压油、废水处理污泥、废填料及沾染废物在危废间内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 | 2023.11.06 -2023.11.10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