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福州 (略) 年加工食品塑料包装盒1300吨项目、福州港江阴港区壁头作业区28#、29#泊位工程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3日——2024年9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
传真:0591-*
通讯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西厅12号窗口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福州 (略) 年加工食品塑料包装盒1300吨项目
福州元洪投资区( (略) 豪 (略) 车间一)
福州 (略)
福建省建 (略)
项目选址在福州元洪投资区( (略) 豪 (略) 车间一),项目建设内容及生产规模:年加工食品塑料包装盒130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仅安装设备,基本不产生污染物。
运营期
废水:雨、污水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 (略) (略) 排入福州富春 (略) 所属元洪投资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略) (略) 。
废气:车间采取严格的密闭措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气按照《报告表》提出的治理措施进行处理和排放。加热注塑工序、加热吸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严格落实工艺废气无组织排放的防范措施,确保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达到限值要求。
固废:固体废物分类管理。吸塑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弃包装物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全部外运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并设立危险废物标识,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单位统一处置,跨省转移危险废物需经生态环境部门许可同意,省内转移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噪声:选用低噪声型设备,并采取隔音、减震等处理,厂界噪声应达标。
2
福州港江阴港区壁头作业区28#、29#泊位工程
福州港江阴港区壁头作业区
万华化学(福建) (略)
福建省 (略)
项目选址在福州港江阴港区壁头作业区。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新建28#29#2个*GT液化烃泊位及其附属设施,主要装卸物料为*烷和*烯,设计年通过能力*吨、年吞吐量*吨,其中*烷*吨,*烯*吨。建设内容包括高桩码头及引桥等水工建筑物、港池停泊和回旋水域以及装卸工艺设备购置安装等。应严格按照《报告书》限定的运输货种、数量进行装卸。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一、施工期
废水:各类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冲洗及维护过程产生废水,废水中含有大量的泥沙与悬浮颗粒物,另有少量油污,主要污染物为SS、石油类,其中石油类约30~50mg/L,SS约1000~6000 mg/L。施工高峰期需要冲洗的施工机械约100台/天,主要是自卸汽车、混凝土运输车、挖掘机、推土机等,分布在各个施工工段。冲洗废水量约300L/台,施工场地车辆可同时清洗5辆,则施工高峰时运输车辆和机械设备冲洗废水量约为1.5m3/次,冲洗时间约10min/辆·次,废水强度约为9m3/h。主要污染物为SS 3000mg/L、石油类20mg/L,这部分污水不得向海水中排放,在施工现场设置隔油沉淀池,上清液可回用施工场地的洒水抑尘,不外排;池内沉淀物定期清掏,并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妥善处置。
废气:施工船舶和施工燃油设备排放的尾气中含有SO2、NOx、CO、烃类等污染物,此类废气为间断排放,同时施工船舶施工作业区位于空旷的海域,对流扩散条件好,因此,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区域有限,施工结束后这些污染源也将消失。*上施工机械具有流动性和间歇性的特点,加上污染物排放量不大,因此影响是短期和局部的。受这类废气影响的主要为现场施工人员。
固废:施工临时场地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建筑模板、建筑材料下脚料、断残钢筋头、破钢管、包装袋、废旧设备以及建筑碎片、碎砖头、水泥块、石子、沙子等建筑材料废弃物,可回收利用的部分回收综合利用;其余的建筑材料废 (略) 建设主管部门指定的弃渣场倾倒,严禁往海里倾倒。
噪声:本项目海上施工机械主要有绞吸式挖泥船、2000吨级驳船、打桩船等;*上施工机械有推土机、装载机、铺料机、起重机振捣机、切割机、电焊机、钻孔机械等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等运输噪声。类比同类型项目,本项目施工机械的噪声源强约为75~93dB(A)
二、运营期
废水:雨、污水实行分流。码头泊位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排入 (略) 所属江阴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雨水排入工业园区 (略) 。船舶舱底油污水、船舶生活污水等铅封管理,到港后按规定委托有资质的专用单位接收处理。
废气: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按照《报告书》提出的治理措施进行处理和排放。吹扫废气、管道超压安全阀的泄压废气依托后方拟建的万华化学(福建) (略) 码头低温储罐项目地面火炬系统统一处理后达标排放。
固废:按国家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建设规范场所进行贮存,外运综合利用;废机油等危险废物,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并设立危险废物标识,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跨省转移危险废物需经生态环境部门许可同意,省内转移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联单转移制度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废油棉纱、到港船舶生活垃圾、泊位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理外运。严禁固体废物随意堆放、焚烧或入海。
噪声:选用低噪声型机械作业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等措施降低设备噪声排放,加强设备运行和车辆进出管理,确保边界噪声达标。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