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2409-#-04-01-#)
一、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 (略) (略) 系统完善工程
项目编号:2409-#-04-01-#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龙华区污水管网系统完善工程(可研勘察设计一体化)
招标项目编号:2409-#-04-01-#
工程类型:设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场外项目:否
行政监督部门: (略) 住 (略)
二、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发布时间 | 2024-11-29 09:00:00 至 2024-12-18 18:00:00 |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 2024-12-08 17:00:00 |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 2024-12-13 17:00:00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备注 |
三、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单位名称 | (略) (略) 水污染治理中心 |
通讯地址 | (略) (略) 龙华街道梅龙大道2283号清湖行政服务中心3栋119A | |
经办人 | 王工 | |
办公电话 | 0755-# | |
电子邮箱 | *@*q.com | |
招标代理 | 单位名称 | (略) (略) |
经办人 | 张辰 | |
办公电话 | # | |
手机号码 | # | |
电子邮箱 | *@*q.com |
四、详细公告内容
龙华区污水管网系统完善工程(可研勘察设计一体化)【标段编号:2409-#-04-01-#】
本次招标内容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 | 1249.#元 | |
招标范围 | 市政设计,初步设计 | |
主要投标成果 | ||
计划总投资 | #万元 | |
工程地址 | (略) (略) | |
投标补偿 | ||
拟采用评标方法 | 定性评审法 | |
拟采用定标方法 | 直接票决 |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线上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12-18 18:00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 | |
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超过4家,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主体单位(牵头单位、联合体代表)为具 (略) 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联合体成员各方须具备本项目要求的至少一项资质,应由同一资质承担的工作不得由联合体内两家或以上单位共同承担。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再单独参与投标也不能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 联合体各方需签署合法有效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并明确各方职责以及分工等内容(联合体牵头单位应承担本次设计工作的主要内容)。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 |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
其他资质要求 | 1、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 (略) 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级或以上资质; (2)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级或以上资质; (3)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级或以上资质; (4)已在“全国投资 (略) ”备案登记( (略) 政公用工程,服务内容含项目咨询)的单位。 2、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超过4家,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主体单位(牵头单位、联合体代表)为具 (略) 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联合体成员各方须具备本项目要求的至少一项资质,应由同一资质承担的工作不得由联合体内两家或以上单位共同承担。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再单独参与投标也不能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 联合体各方需签署合法有效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并明确各方职责以及分工等内容(联合体牵头单位应承担本次设计工作的主要内容)。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①项目总负责人:可由设计项目负责人兼任,具有以下要求资质之一: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略) 政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 ②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市政工程等相关专业)(若为联合体投标,设计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 ③勘察负责人: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勘察项目负责人应由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资质的单位委派)。 注: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负责人之间不得兼任。 | |
业绩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 | |
其他 | 详见招标文件 | |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 详见招标文件 | |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附件信息
序号 | 文件名 |
温馨提示
1.本项目招标工作 (略) 进行,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注意以下事项:
(1)请通过以下链接(http://**#/login)进 (略)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若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的交易主体,请通过以下链接(http://**#/login)进入系统完成企业信息登记,已经完成企业信息登记的交易主体,需通过以下链接(http://**#/login)完善主体信息;
(3)投标文件需使用新建设工程投标工具进行编制,请在深圳公共 (略) -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工具下载模块下载
(http://**)
(4) (略) 操作指引详见深圳公共 (略) -服务指南-资料下载模块,(http://**-details.html?contentId=#&siteId=1),或咨询热线0755-#转2(服务时间9:00-12:00 14:00-18:00)、0755-#(服务时间18:00-24:00)
2.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据《 (略) 住 (略) 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标备案工作的通知》( (略) 场〔2021〕21号) (略) 局监管项目试行招标备案“秒批”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 (略) 建设 (略) ,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 (略)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 (略) 理办法》。
3.场外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 (略)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 (略) 理办法》。
4.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5.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数字证书,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公共 (略) (http://**)。
6.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应当加签联合体代表的相关数字证书。--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数字证书签名视为有效。
7.市住 (略) 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 (略) 《 (略) 住 (略) 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 (略) ”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http://**_#.html)
8.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9.资格后审有关规定如下:
(1)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2)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后审委员会,在截标后,登录“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后续程序。资格审查结果及投标人的资格文件向本项目投标人公开;
(3)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送审标底文件在投标子系统下载;
(4)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深圳公共 (略) ”提出, (略) 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深圳公共 (略) —>交易公告(建设工程)—>变更公告查看;
(5) (略) 上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或联合体主体)企业机构数字证书通过“深圳公共 (略) ”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打印回 (略) 上递交投标文件的凭证。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需在开标会开始时用加密的数字证书进行解密(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
(6)自助办理投标员,使用本单位的数字证书(机构证书)在深圳公共 (略) 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填写、保存。
10.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持机构数字证书,或已在深圳公共 (略) 备案的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 (略) 建 (略) 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资料。
11.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