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部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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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府前大街59-1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西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服务区综合受理1号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铜阳极泥稀贵金属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利化工产业 (略) 以北, (略) 以南, (略) 以东, (略) 以西,山东中金 (略) 现有厂区内 |
建设单位: | 东营方泰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山东格林泰克 (略) |
公示时间: | 2024年8月20日 至 2024年8月26日 |
项目概况: | 东营方泰 (略) 厂区内现有3000吨/年稀贵金属综合提取项目和稀贵金属及有价元素综合利用项目(不再建设)。根据企业发展需要,拟对3000吨/年稀贵金属综合提取项目进行搬迁技术改造,厂址由 (略) 以北、 (略) 以东搬迁至滨海新材料 (略) 以北、 (略) 以南、 (略) 以东、 (略) 以西,山东中金 (略) 现有厂区内。拟建设年产7000吨/年铜阳极泥处理生产线,主要购置卡尔多炉、真空炉、侧吹炉等设备替代原有回转窑,以山东中金 (略) *吨/年电解精炼铜(电解液净化)工程、*吨/年高效电解铜建设项目产生的铜阳极泥为原材料,分两期进行建设,两期生产工艺相同,均为铜阳极泥经常压浸出脱铜、压力浸出、沉银、硒、碲、卡尔多炉熔炼、吹炼/精炼、浇铸、熔炼渣处理、硒回收、金银回收等工序。一期项目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814.*元,年处理铜阳极泥4000吨,年产金锭7.88吨、银锭313.63吨、粗硒124.27吨、碲化铜39.58吨;二期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358.*元,年处理铜阳极泥3000吨,年产金锭5.91吨、银锭235.22吨、粗硒93.2吨、碲化铜29.68吨。一、二期项目建成后,黄金产量由原来的5.493吨增加到13.79吨,白银产量由原来448.26吨增加到548.85吨。 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72.*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气污染防治。施工期应严格落实《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运营期该项目共设置6根排气筒。卡尔多炉熔炼废气、熔炼炉废气、真空炉废气经“两级湍冲+电除雾+碱喷淋+SCR”处理,通过1根32米高排气筒排放;卡尔多炉系统、熔炼炉、真空炉逸散烟气经“布袋除尘器+碱喷淋”处理,通过1根32米高排气筒排放;金粉烘干、铸锭废气,银粉烘干、熔铸废气,银阳极板熔铸废气,干燥废气,料仓废气及料仓、加料区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根32米高排气筒排放;常压浸出槽废气、加压浸出废气、沉硒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压滤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收集后废气经“两级碱喷淋”处理,通过1根32米高排气筒排放;造液废气、溶银废气、过滤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氯化分金废气、金还原废气密闭负压收集,收集后废气经“四级射流塔+碱喷淋”处理,通过1根32米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两级碱喷淋”处理,通过1根32米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达到《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一般控制区排放限值要求,氯化氢、砷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烟气黑度排放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表1相关排放限值要求,氯气、硫酸雾排放达到《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标准限值要求,硫化氢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限值要求,氨排放达到《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 选择性催化还原法》(*)相关要限值求。 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控制措施,严格控制机泵、阀门、法兰等设备动、静密封处泄漏,选用密闭性良好的设备、管线、密闭泵、阀门和计量设备;安装密闭采样器,加强管理;所有储罐、机泵、管道、阀门、鹤管、卸料臂快速接头等连接部位、运转部位和静密封点部位都应连接牢固。厂界无组织二氧化硫、颗粒物、氯化氢、硫酸雾、氯气、铅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排放达到《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6相关标准限值要求,氮氧化物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相关标准限值要求,硫化氢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标准限值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规划、建设厂 (略) 。新建200立方米/日酸性污水处理站1座,采用“硫化+中和沉淀”处理工艺。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铜浸出区热水槽、卡尔多炉浇铸机、硒还原后液槽、金精炼区等工艺废水、地面冲洗水及循环系统排污水。工艺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经厂区酸性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部分回用于生产,部分汇合生活污水、循环系统排污水一同排入 (略) 进一步处理。车间排放口废水达到《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厂区污水总排放口废水水质须达到《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间接排放标准及 (略) 进水水质要求。 (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标准》(GB/T*-2019)、《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应按照《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土壤、地下水环境管理。 (四)噪声污染防治。选择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控制措施。施工期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要求,营运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五)固废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水中和渣送至卡尔多炉熔炼,含铜滤渣送至中金 (略) *吨/年电解精炼铜(电解液净化)工程、*吨/年高效电解铜建设项目电解车间回收利用,熔炼外排渣送至中金 (略) 两步炼铜工艺技术升级改造项目、氧气底吹造锍捕金项目熔炼车间车间回收利用,精炼渣、铅铋合金、铂钯精矿、石膏渣均委托有处置能力的单位回收综合利用;废滤布、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废油漆桶、废油丝绳、含油抹布及手套、废包装、硫化砷渣、废脱硝催化剂等属于危险废物,须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暂存场所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进行设置。落实《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危险废物“一企一档”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字〔2018〕109号)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