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现将广西道 (略) 油漆涂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方案报建总平面图及方案调整的事宜予以公示。
一、项目地址:
位于广西中国—东盟青年产业园上龙大道南面、 (略) 西面地块。
二、调整理由:
为优化生产工艺的需要, (略) 场需求及实际使用功能,现广西中国—东盟青年产业园管理委员会申请对广西道 (略) 油漆涂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方案报建及总平面图进行调整。
三、调整内容:
项目总用地面积由*.11㎡(折合21.059亩)调整为*.86㎡(折合21.06亩),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具体调整如下:
(一)综合楼建筑单体调整,占地面积由351.41㎡调整为420.12㎡,建筑面积、计容建筑面积均由2123.23㎡调整为2227.19㎡,建筑高度由20.70米调整为23.85米。
(二)门卫/开票建筑单体调整,占地面积由9.00㎡调整为24.44㎡,建筑面积、计容建筑面积均由9.00㎡调整为24.44㎡,建筑高度由3.80米调整为4.65米。
(三)变配电房/发电机房/消防泵房建筑单体调整,占地面积由147.00㎡调整为172.20㎡,建筑面积、计容建筑面积均由147.00㎡调整为296.84㎡,层数由1层调整为2层,建筑高度由3.80米调整为10.40米。
(四)生产厂房建筑单体调整,占地面积由1790.68㎡调整为1508.00㎡,建筑面积由1790.68㎡调整为1508.00㎡,计容建筑面积由3581.36㎡调整为3016.00㎡,建筑高度由8.40米调整为23.00米。
(五)*类仓库建筑单体调整,占地面积由305.72㎡调整为511.33㎡,建筑面积由305.72㎡调整为511.33㎡,计容建筑面积由611.46㎡调整为1022.66㎡,建筑高度由8.40米调整为10.20米。
(六)*类仓库建筑单体调整,占地面积由1245.50㎡调整为1385.16㎡,建筑面积由1245.50㎡调整为2770.32㎡,计容建筑面积由2491.00㎡调整为2770.32㎡,层数由1层调整为2层,建筑高度由8.40米调整为11.20米。
(七)*类埋地储罐区占地面积由555.90㎡调整为245.67㎡。
(八)取消原消防水池/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
(九)新增1处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占地面积288.00㎡。
(十)新增1处消防水池,占地面积210.00㎡。
(十一)新增1处冷却/循环水池,占地面积250.00㎡。
(十二)新增1处地磅,占地面积60.00㎡。
综上所述,项目调整后的建筑面积由5621.44㎡调整为7388.12㎡,较原审查增加1766.68㎡,计容建筑面积由*.25㎡调整为*.12㎡,较原审查增加380.87㎡;建(构)筑物占地面积由4916.51㎡调整为5074.92㎡,较原审查增加158.41㎡;绿地面积由2752.43㎡调整为1981.74㎡,较原审查减少770.69㎡;行政办公及服务设施用地面积由351.41㎡调整为420.12㎡,较原审查增加68.71㎡。
容积率由0.71调整为0.74,较原审查增加0.03;建筑系数由35.02%调整为36.15%,较原审查增加1.13%;绿地率由19.61%调整为14.12%,较原审查减少5.49%;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占总用地面积比例由6.60%调整为2.99%,较原审查减少3.61%;机动车停车位由6个调整为8个,较原审查增加2个,非机动车停车位由59个调整为86个,较原审查增加27个。
四、公示方式与地点:
(一)扶绥县自然资源局公示栏;
(二)项目现场;
(三) (略) 扶绥县人民 (略) 站(http://**)。
因总平规划调整审批涉及到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将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于公示期内(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8月27日)内反映至扶绥县自然资源局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股(联系电话:0771-*,邮寄地址:广西壮族 (略) 扶绥县松江街22号404室,邮编:*)。
特此公示。
扶绥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19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