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29日-2023年1月5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17-*
地址: (略) 南部生态环境局
听证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南部县菜子河升钟镇新区段、升钟镇柳树场段防洪治理工程 | 南部县升钟镇 | 南部县堤防工程服务中心 | 四川德 (略) | 项目位于南部县升钟镇菜子河、回龙寺河柳树场段沿线两岸。建设内容及规模:合计治理河长12.26km,新建护岸2.8km,新建堤防3.788km,岸坡整治7.992km。其中菜子河升钟镇新区段防洪治理工程位于升钟镇新区,治理河长6.26km,新建护岸2.8km,岸坡整治4.35km;菜子河升钟镇柳树场段防洪治理工程位于升钟镇柳树场,治理河长6.0km,新建堤防3.788km,岸坡整治3.642km。项目总投资4853.0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约0.82%。 | 一、施工期采取的措施 1、地表水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居民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田施肥,不外排。 2、大气防治措施 施工扬尘必须 (略) 印发的《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强灰霾污染防治的通知》等的有关规定和规范进行治理。施工机械废气通过加强施工设备的维护,使其能够正常的运行,提高设备原料的利用率,以减少产生的机械废气。 3、噪声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22:00~06:00施工),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降噪设施。进出车辆低速行驶、限制鸣笛。 4、固废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桶内衬塑料袋收集后送入附近生活垃圾收集点;建筑垃圾收集后送入政府指定建筑垃圾堆场进行堆放;开挖的土方全部堤后回填。 5、生态防治措施 (1)对植被影响的保护措施 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地表进行开挖、施工机械的碾压、施工人员的践踏等,将使施工作业区周围的农作物、灌草丛植被遭受直接的破坏作用,从而使群落的生物多样性降低,使植被覆盖率降低。施工结束后的植被恢复将弥补部分损失的生物量。因此施工活动不会影响项目区的生态系统稳定性和完整性。 施工前对临时用地范围内表土进行剥离,在施工场地内临时堆存。施工期结束后,拆除施工场地内的临时设施,建筑垃圾送建筑垃圾堆场;及时清理剩余材料,施工场地内剩余的砂、石料进行回收,弃土已全部回填,并对地面进行平整,表土回填,恢复地貌。项目临时用地主要为耕地和草地,施工期结束后恢复为耕地以及撒播草籽。 采取以上措施,本项目不会对周边植被造成较大影响。 (2)对*生动物影响的保护措施 施工期间,工程由于开挖、土方和建材的堆放等施工活动,以及施工噪声,会对周边的动物产生影响,使其往其他地方迁移。但对动物的影响是暂时的,项目施工完成后,部分动物将会回迁。 因此,本项目建设对植物、动物生境影响较小。 (3)对水生生态影响的保护措施 施工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全部回用或用于洒水降尘,生活污水依托租用房屋处理设施处理,不外排。 项目土石开挖、填筑等施工时,扰动河水使底泥浮起,造成局部河段悬浮物增加,河水混浊。影响水生生物的栖息环境,或者将鱼虾吓跑,影响正常的活动路线。对河堤的开挖,破坏河漫滩地的水生植物群落,从而影响植食性水生动物的觅食。工程施工选在枯水期前进行,尽量减轻对水生生物的影响。 另外,施工产生的弃土已按规范在指定地点堆放回填堤后,项目严禁各类弃土等固废排入菜子河。 因此,对藻类、浮游动物、底栖生物、鱼类等造成的影响较小。 二、运营期采取的措施 1、运营期废气治理措施 项目营运期无大气污染物,对周围大气环境无影响。 2、运营期废水治理措施 营运期无污水产生,对地表水水质无影响。 3、运营期噪声治理措施 营运期无噪声产生,对声环境无影响。 4、运营期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运营期周边居民通行等可能产生垃圾。 运营期设置垃圾桶,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后期由城管部门统一实施。 5、运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随着项目的建成,居民生活环境质量等将得到较大的改善。同时通过绿化不仅可以弥补区域生物量的损失,也同时会增加区域植被覆盖率,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河岸护坡得到加固,河道断面更加顺畅,有效减少了河岸遭受冲积导致泥石沉入河底对水生生境造成破坏。 因此,工程建设对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底栖动物、鱼类等具有保护作用。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