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28日-2024年6月3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18-*
地 址: (略) 通川区会仙桥街55号(建设大厦二楼通川区政务服务大厅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略) 新设燃气锅炉建设项目 | (略) 通川区南岳庙街56号 | (略) (略) | 四川省 (略) | 项 (略) (略) 区内建设锅炉房1间,建筑面积约195m2,内设2台燃气锅炉。 |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及措施: 1.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施工废水经沉砂池沉淀后全部回用,建筑材料设置雨棚遮盖防止雨水冲刷流入水体。 2.废气:施工期严格落实“六必须"、“六不准”和“六个100%”等相关规定,使用商品混凝土,加强运输车辆管理,满足《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中标准限值。 3.噪声:施工期加强管理,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减速禁鸣,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施工期平场产生的少量土石方就地回填,废包装材料与可回收建筑垃圾收集后外售,不可回收建筑垃圾拉运至政府指定场所;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及措施: 1.废水:营运 (略) (略) 收集处理后, (略) (略) 。 2.废气:营运期通过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做燃料,锅炉配置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经排气筒高空排放,各污染因子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 3.噪声:营运期优化布局,选用低噪设备,进行建筑隔声、基础减振等,规范操作,避免人为增大噪声产生的影响。 4.固体废物:营运期固废为废离子交换树脂,属一般固废,由树脂厂家回收处置。 环境风险:建立健全风险事故防范措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装应急装置设备,制定合理可行的应急预案,防止突发事故造成环境污染。 (略) 通川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同意(川投资备【2404-*-04-01-*】FGQB-0080号)。 |
(略) 通川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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