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6月21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21日-2023年6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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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宜宾纸业燃煤锅炉协同治污综合利用项目 | (略) 南溪区裴石轻工业园区( (略) 南溪区九龙产业园东部轻工业片区) | (略) | 四川 (略) | (略) 拟总投资230 (略) (略) 南溪区裴石轻工业园区( (略) 南溪区九龙产业园东部轻工业片区)建设“宜宾纸业燃煤锅炉协同治污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利用宜宾纸业现有2台130t/h(一用一备)燃煤锅 (略) (略) 污泥,对污泥进行综合利用。其中污泥暂存地利用现有1800m2污泥储存间场地,污泥烘干设备利用现有两台烘干设备并新增一台。掺烧污泥为一般固废,接收利用污泥能力为80t/d。即本项目建成后,预计在前期已批复掺烧污泥量的基础上,新增处理五粮液集团内部含水率约60%的湿污泥约80t/d。 | 一、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由于本项目拟在现有厂区生物质棚内新增烘干设备并依托现有燃煤循环流化床锅炉协同掺烧处理集团内部污泥,项目施工期主要为设备的安装,不涉及土建工程,因此项目施工期对外环境的影响可忽略不计,本次环评不对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具体分析。 二、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1)环境空气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新增的污泥掺烧废气依托“以新带老”措施实施后的锅炉烟气处理系统(白泥炉内脱硫+SNCR脱硝+SCR联合脱硝+四电场静电除尘器+高效烟气循环流化床脱硫+活性炭喷射+覆膜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碱炉锅炉、和白泥干燥窑一起共用100m排气筒达标排放;污泥烘干废气经新增的“旋风除尘器+喷淋塔+生物滴滤塔”处理后,与锅炉、碱炉和白泥干燥窑一起共用100m排气筒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水中污泥运输车辆出厂冲洗废水依托现有洗车池处理后循环使用,喷淋塔定期更换废水经收集后用于厂区绿化,生物滴滤塔定期更换废水作为除臭液均匀喷洒至污泥暂存区表面,均不外排。即项目运营期废水均合理处置,不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3)声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输送机和风机噪声,通过厂房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将达标排放,对声环境影响小。 (4)固体废物影响及处置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固废中脱硫渣送水泥厂综合利用或工业脱硫使用;旋风除尘器收集粉尘、循环水池底泥均来自于均混入污泥进行掺烧处理;炉渣和粉煤灰需进行危险废物鉴别,根据鉴别结果对炉渣和粉煤灰进行妥善处置;危废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暂存并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项目固废均合理处置,不会对外部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5)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由于本项目拟在现有厂区生物质棚内新增烘干设备并依托现有燃煤循环流化床锅炉协同掺烧处理集团内部污泥。项目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均依托现有工程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6)环境风险防范 本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锅炉烟气处理设施或污泥烘干废气处理设施发生故障,导致废气事故排放,造成大气污染。由于燃煤锅炉安装有在线监测系统,发生在线监测数据异常时,可及时控制烘干污泥进料,因此从项目自身而言,项目污泥掺烧废气污染物的非正常排放的情况极短,其对外环境的影响可忽略不计。建设单位加强环保设备的检查和维护管理,一旦发生污泥烘干废气处理设施发生异常,立刻停止烘干运行,并及时安排人员进行检修,检修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营,避免烘干废气特别是颗粒物非正常排放。在严格采取上述措施后,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不良影响。 三、公众参与: 公众参与调查未收到反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