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衡阳市本级公共机构屋顶分布式光伏特许经营项目(项目名称) (略) 人民政府(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略) 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衡阳市本级公共机构屋顶分布式光伏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衡政函〔2023〕2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中标人全额出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特许经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为*.75万元,其中项目工程建设投资(静态投资)为*.60万元,特许经营权价格为*.00万元,建设期利息为19781.15万元。项 (略) 本级各政府单位、学校、医院、市属国有企业、保障性住房等建筑物的闲置屋顶及停车场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工程总占用屋顶面积约为587.29万平方米,占用停车场面积约为52.15万平方米,拟采用550Wp高效单晶硅组件*块,装机容量为532.4176MWp。光伏应用场景大致分为6种,分别为地面、污水处理厂、光伏车棚、琉璃瓦屋面、混凝土屋顶、彩钢瓦屋顶。
2.2特许经营范围:
本项目特许经营 (略) 政府可控可利用的存量屋顶资源,目前已统计存量资源 (略) 本级各政府单位、学校、医院、市属国有企业、保障性住房等存量屋顶和停车场。 (略) 政府提供的项目范围内存量可利用屋顶和停车场面积少于《特许经营协议》约定的面积时, (略) 政府协调其他区域存量可利用屋顶和停车场资源或新建公共机构建筑屋顶面积或公共停车场面积作为补偿。存量资源可利用的面积与补偿的资源面积之和不大于约定的面积。
2.3特许经营内容:
本项目特许经营期内,项目公司享有上述特许经营范围内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的规划、设计、投融资、建设和运营维护权。
2.4特许经营期: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限(含建设期和运营期)拟定为30年,从本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签订之日起算。其中建设期3年,从特许经营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全部屋顶光伏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运营期为29年(运营期与建设期重叠2年),自第一批次发电站投入使用之日起至特许经营合作期结束之日止。
项目可在建设期内分批建设,各屋顶或停车场分布式电站建设完成后立即进行验收,由特许经营者、电网企业进行并网验收及调试,验收调试通过后,特许经营者与用电单位签订能源管理合同,与电网企业签订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并网运行。项目整体完成并网验收和调试,并网运行,同时完成竣工验收后进入运营期,运营期自竣工验收次日起至项目合作期满。
2.5回报机制:本项目回报机制为“使用者付费”。特许经营期内, (略) 在特许经营范围内经营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 (略) 提供电力,收取电费。
2.6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式:
本项目特许经营权实行有偿授予,中标的特许经营者需缴纳特许经营权出让费。特许经营权出 (略) 发改委 (略) 评估确定。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报价。中标单位的竞价报价即为项目特许经营权出让费。
项目公司需按照中标 (略) 财政局缴纳特许经营权出让费。特许经营权出让费可分3次分期缴纳。第一次缴纳在签订《投资协议》后30天内,首次缴纳比例不低于全部出让价款的33%;第二次缴纳在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后的365天(1年)内,前两次缴纳的合计比例不低于全部出让价款66%;第三次缴纳在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后的730天(2年)内,需付清全部出让价款。最终以《特许经营协议》为准。
特许经营期内,对特许经营权价格不作调整, (略) 政府提供的项目范围内存量可利用屋顶和停车场面积低于约定的面积时, (略) 政府协调其他区域存量可利用屋顶和停车场资源或新建公共机构建筑屋顶面积或公共停车场面积作为补偿。
2.7项目运作方式:
(1) (略) 人 (略) 发改委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负责本项目特许经营权授予的相关工作,以及项目实施运营中的监督管理。
(2)市发改委根据《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略) 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条例》等政策文件的相关要求,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特许经营者,并要求特许经营者组建 (略) ,市 (略) 政 (略) 签订《特许经营协议》, (略) 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权。
(3)在合作 (略) 需按照《特许经营协议》要求支付特许经营权出让价款,并按照《特许经营协议》要求负责公共机构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等相关工作。 (略) 分批投资、建设、 (略) 本级公共机构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项目建设应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划要求,项目建设 (略) 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执行。
(4)项目分批建设完成并验收后, (略) 向供电公司申请并网发电,按照“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模式,项目公司向用户、供电公司提供光伏发电和供电服务,通过使用者付费回收投资成本并获得合理收益。服务收费 (略) 相关规定及《特许经营协议》相关约定执行。 (略) 正常经营,对项目收费及服务质量进行监督。
(5)在特许经营合作期满后, (略) 需将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相关资产完好、无抵(质)押、无偿的移交给本级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如果特许经营期限届满重新选择特许经营者的,在同等条件下,原特许经营者优先获得特许经营。
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实施方案(招标文件附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合法存续,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3.2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3.3具备与本项目相适应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管理的能力;具有投融资管理、建设管理、技术管理、运营管理等专业技术管理人才(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4具有的银行授信额度累计不低于31.5亿元(提供银行出具的授信额度证明(或协议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5符合国家准入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6.1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3年10月18日上午9:0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
6.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并开通产权交易功能(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734-*)。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23年11月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请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2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举行,所有投标人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立开标会场。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一天确认解密(澄清答疑、答辩)电脑、CA证书、网络配置等是否满足不见面开标大厅和澄清答疑、答辩的相应环境,提前配置好浏览器数据及安装好驱动(详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投标操作手册》和《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客服联系电话:*。如因投标人电脑设备、CA 证书、网络配置等问题导致无法解密(澄清答疑、答辩)的后果皆由投标人承担。注:届时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解密需使用对应制作投标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
7.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4投标人应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本次招标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略) 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发布。
招标投标监督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0734-*。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 (略) 蒸湘区解放大道 (略) 人民政府五楼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34-*
招标代理机构:永信 (略)
地址: (略) 岳麓区岳麓街道麻园路中建智慧谷产业园二区11号栋
联系人:廖女士 马女士 余先生
电话:0731-*
邮箱:*@*q.com
*招标文件衡阳市本级公共机构屋顶分布式光伏特许经营项目.pdf
招标公告盖章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