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 (略) 第682号令:《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相关规定, (略) 40万吨/年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40万吨/年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 (略)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 (略) 辽阳县刘二堡经济开发区
项目公示时间:2024年1月31日-2024年3月1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解巍
联系电话: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