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宝坻区钰华街118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新建年加工*平方米大理石板材项目 | 天津 (略) | (略) 宝坻区九园工业 (略) 5号 | 天津华泽 (略) | (略) (略) 宝坻经济开 (略) 9号,建成后预计年产*平方米瓦楞纸箱。 | 废气: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打磨粉尘经水洗式除尘柜收集、净化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刷胶和粘胶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密闭收集后,经过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P2排放。 废水:生产废水经车间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静置沉淀后,由厂区独立 (略) (略) ,最终进入九园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噪声:选取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设置基础减振、建筑隔声。 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内,定期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由城管委定期清运;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无 | 2024年4月16日—2024年4月22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