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陵水县本号镇营村大门指示牌及民房外立面改造工程
招标编号:lszw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陵水县本号镇营村大门指示牌及民房外立面改造工程由 (略) (略) 以陵发改审批【 * 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略) 本号镇人民政府,项目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100.0 %; (略)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项目自身; (略) 。
2. (略) 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陵水县本号镇。
2.2、建设内容及规模:陵水县本号镇营村大门指示牌及民房外立面改造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对营村内村庄大门、营外 (略) 修建,指示牌与宣传栏安装以及对108户民房外立面实施改造,其中修建村口大门1座、宣传栏2个、指示牌24个、营村欢迎牌、 (略) 等建筑物;改造108户民房外立面,主要建设内容为铝合金木色黎锦装饰窗框、铝合金木色黎锦装饰门框,仿黎图样装饰、浅褐色黎锦图样装饰外砖砌筑、仿黎图样定制彩绘墙砖砌筑等(详见施工图)。
注:本项目分 项目自身 ; 共1个标段,每个投标单位能报1个标段。
2.3、计划工期(服务期): 1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号镇营村大门指示牌及民房外立面改造工程、本号镇大门指示牌工程、本号镇营村民房外立面改造工程(详见施工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略) (略) 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投标人 (略) 在地 (略) 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任 (略) 贿犯罪的证明材料(须在有效期内)。
3.2、本次招标
项目自身: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能严格遵守监理管理的相关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08:30:00 至 *** 17:3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略) 时间,下同),在 http:/ *** 购买招标文件。
项目自身: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元( 含 图纸,售后不退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40000元。
4.2、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 *** 17:30:00 时。
5. 投标文件和保证金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09:00:00,地点(地址)为: (略) 大道26号( (略) 五楼) 。
5.2、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 09:00:00( (略) 时间),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网上支付,支付地址为:http:/ *** 。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本号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 (略) ) (略)
地址:陵水县本号镇 地址: (略) 市 (略) 区美苑路春江 * 号12层1201房
邮编: 邮编: ***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人:金小姐
电话: *** 电话: ***
传真: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