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 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对 (略) 年产水性涂料560吨扩建项目验收报告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验收概况
1. 项目名称: (略) 年产水性涂料560吨扩建项目
2. 建设单位: (略)
3. 验收服务单位: (略) (略)
4. 验收生产概况: (略) 年产水性涂料560吨扩建项目 (略) 神湾镇宥南村成鸿路29号厂房B, (略) 场需求,企业扩大原有生产规模,拟增资20万元,在原有车间新增水性涂料产品生产,并租赁一个车间进行产品研发试验,研发试验车间位于生产车间的东南面,距离约为25m。水性涂料年产量为560t,研发试验产品用于打样,不符合要求时则重新调配打样。打样后的样品用于产品展示。不产生废水性油墨、废电路板绝缘阻焊剂和废水性涂料。扩建内容:①新增产品:在原生产车间内新增水性涂料生产,依托原有设施进行生产,年产水性涂料560t/a,生产批次为1200批次/a;②调整产品的生产批次时间:根据实际的产品生产情况,将水性油墨生产批次调整为1200批次/a;线路板绝缘阻焊剂生产批次调整为1200批次/a;③新增车间:新增一个研发试验车间,占地面积为3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300平方米,新增部分试验研发设备。
二、建设单位验收污染防治措施简述
1. 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由市政管道排入神湾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至深环涌;产废水:主要为地面清洗废水、生产车间设备清洗废水、研发试验车间设备清洗废水、研发试验车间水帘柜废水和网版清洗废水,总产生量为103.99t/a。 (略) 黄圃食品工 (略) 转移处理。
2. 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气:1、G1配料、投料、搅拌分散、研磨和分装工序废气密闭收集后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2、G2研发试验车间:配料、投料、搅拌分散、丝印和喷漆工序废气集气罩收集的配料、投料、搅拌分散废气和车间密闭收集的丝印废气、通风橱收集的喷漆废气一起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一条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3、配料、投料、搅拌分散、研磨、分装、丝印、喷漆工序废气无组织排放。
3. 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本项目的主要噪声源有:生产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产生噪声、原材料、成品在运输过程中会产生交通噪声,为了进一步优化项目区的声环境,将噪声的影响降低到最低。对此采取适当有效措施:①合理安排生产计划,严格控制生产时间,禁止在夜间生产;② 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作方式,并采取墙体门窗等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管理,把噪声污染减小到最低程度;③ 合理布局噪声源,把产生较高噪声的仪器,放置在厂区内,可以有效的增加距离消减;作业过程中尽可能采取墙体门窗等封闭,并且门窗选用隔声性能良好的铝合金门窗结构,有效利用墙体、门体、窗户隔声处理,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管理,把噪声污染减小到最低程度;④ 加强对设备进行维修,保证设备正常工作,加强管理,减少不必要的噪声产生;⑤ 对于运输噪声,应合理选择运输路线,减少车辆噪声对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影响,限制大型载重车的车速,靠近居民区附近时应限速,对运输车辆定期维修、养护,减少或杜绝鸣笛等。经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噪声均能够达《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因此,厂界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1、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是固态原材料包装袋,收集后,放置在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处,交由世中(广东) (略) 转移处理;(3)危险废物:液态原材料包装桶、更换的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丝印版、含油墨废抹布,收集后,放置在危废暂存处, (略) 宝绿工业固体 (略) 转移处置。固体废物妥善处置后,对周边环境不造成直接影响。
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 (略)
联系人:彭志乐
电话:*
四、附件:验收报告+自主验收意见
本公告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2023年09月26日至2023年10月27日。
(略)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