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略) 杨浦区定 (略) 建设管理事务中心2023年6月采购意向公开 如下: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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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重点道路固守(政采) | 项目招标要求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重点道路固守-2023 预算金额:人民币390万元。 服务期限:12个月。 二、项目背景 引进 (略) 容管理,加强了对海州路、定海路管理,市容环境面貌有了较大的改观,根除了道路多年来占道设摊、跨门经营等“老大难”问题,道路基本畅通有序,沿街居民投诉明显减少、市民满意度得到了提升。 (略) 容环境面貌, (略) 容管理水平。现拟继续通过第三方服务参与重点道路固守工作,完 (略) 容保障服务工作。 三、相关行业规范 《 (略) 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略) 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 (略) 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其他国家现行标准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 1.服务范围:定海辖区(全域);固守力量主要以长阳路、军工路、黎平路、杨树浦路、宁武路、复兴岛(海安路桥-共青路-定海路桥)、周家嘴路、隆昌路等主要道路为主。(具体预排点位详见清单,点位根据采购人业务需求进行调整) 2.工作要求: (1)协 (略) 容环境责任区责任人依法履行的责任义务进行宣传告知,对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责任人的变更及时做好信息登记服务等辅助性、事务性工作。 (2)对乱设摊、乱晾晒、乱扔垃圾乱搭建、跨门营业、擅自占路堆物、非机动车无 (略) 容等违法行为进行提醒、劝阻。 (3)协助清除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等“三乱”黑广告。 (4)协助做好沿街建(构)筑物外立面以 (略) 容维护的巡查发现和督促整改。 (5)其他采 (略) 容保障服务工作。 五、人员要求 1.人员要求: (1)总人员不少于52人,每日街面上不少于26人(包括巡视及机动人员)。具体排班由成交方进行预排,经采购方同意后落实执行。之后根据采购方业务需求进行合理安排及调整。成交方提供人员清单,原则上人员固定,有人员流动的必须提供相关依据,特殊情况如需更换人员必须提前和采购方沟通,经得采购方同意才可更换。成交方须积极配合采购方落实应急事项,采购方需要成交方当日增派人手的,在当日安排总人数不超过42人的情况下,必须落实人员,事后安排加值班人员调休,不另外增加人员费用,。如需超过42人的,双方应优先确保应急事项妥善进行的前提下,友好协商。 (2)服务时间:上午7:00至下午22:00(全年) (3)素质要求: ① 年龄18至40周岁; ② 身体健康; ③ 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④ 政治合格、品行良好、责任心强,遵守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无违法犯罪记录; ⑤ 吃苦耐劳、作风严谨; ⑥ 身体健康,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无吸毒史; 六、考核要求: 1、按时上下班,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无故脱岗。 2、熟悉各项规章制度,新进人员须经专人培训后上岗。 3、上班时间穿戴工作服,保持整洁。 4、及时完成当天各项事务性工作。 5、认真做好重要接待活动前的准备工作(如:检查确认环境保障情况、卫生情况、细化各项接待分工安排等)。 6、确保各项计划内任务保时保质完成。每月需对员工考勤进行统计(成交方负责考勤统计,采购方及采购方委托的第三方进行监管)。 7、成交方应做好每日工作台帐,认真记录、填写日志,保留文字和照片资料、做好各项工作汇总统计台账。严格执行采购人下达的各项工作要求,积极落实采购人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除常规工作以外,遇突发性任务,要确保人员及时到岗。 8、应第一时间上报固守道路的各类情况和信息(有无偷倒垃圾、乱设摊等),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9、采购人每月聘用第三方测评机构对工作人员进行检查考核,按合同价总额的百分之6作为该项目的奖惩经费,根据考核综合情况予以相应的处罚。 七、其他要求 1.成交方提供服务的所有人员身份证及相关资料必须在采购方备案。 2.本次服务项目的总价以元为单位,该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工作服装费、饭贴、加班费、高温费、税金、保险等。响应单位的投标价应包含国家规定的用工人员的开支和成本、补贴、加班费、住宿费、交通费、保险费、企业利润、企业管理费、设备使用费、各类风险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招标确定后其他任何费用。 3.在合同期内,成交单位不得将项目分包或整体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采购人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成交单位赔偿所有相应损失。 4.成交单位能严格履行职责,制定质量保证系统,切实做好项目的服务保障工作。保障人员必须各尽其责,保证符合各项目工作质量要求。如安排不当、人员不能到位影响正常工作的,每次违例按合同内要求给予经济处罚,并在费用中扣除。 5.采购方将每月通过内部监督、或结合外部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成交方提供的服务工作进行质量检查、考核进行综合绩效评定。对工作表现差的员工提出更换(包括项目内各级管理员和员工),成交单位须于7天内调换人员。 6.成交单位必须对保障人员按规定进行岗位培训,并对保障人员定期进行职业道德、操作技能及礼貌礼节等相关培训,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工作规范,维护采购方的形象。 7.成交单位承担支付保障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保及根据国家规定应支付的所有费用。承担培训、装备、服装等所有费用,成交单位的保障人员自行负责食宿问题。 8、拖欠薪资问题(*方服务人员) 9、人身伤害问题(**双方人员、 (略) 民) 10、因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引起的社会事件(如疫情等公共卫生事件)导致*方无法提供服务时,*方应在十天内向*方说明情况,经双方同意,无法提供服务期间的价款予以扣除。无法达成一致时,*方可以将合同条款中的金额、时间、服务范围等条款内容作为参考因素计算出合理金额,予以扣除;难以计算的,由*方根据公平合理原则按比例扣除。 八、支付方式 服务费用按季度支付。采购方对成交方上一季度工作综合考评合格后,通知成交方开具发票,自收到成交方发票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约定款项。最终留合同总价款6%作为绩效考核,考核费用在双方履行本合同约定完成后,采购方按考核标准评定,进行费用结算,考核费用在收到成交方发票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双方一致同意,由于该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若财政可支付时间与本条付款时间产生冲突,按财政可支付时间为准,采购方应在财政可支付首日开始计算后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本合同中其他条款的付款或支付时间若于本条款有冲突,以本条款为准)。 因该项目涉及到政府采购平台支付,如双方季度履约完成时间节点,与财政关账时间截点有冲突的,采购方可根据财政关账截点,提早不超过15个工作日的情况下结算当期费用,从而避免因财政关账,导致无法按约定支付费用的风险。 支付比例: 第一笔:总合同价的25%(季度履约完成后结算) 第二笔:总合同价的25%(季度履约完成后结算) 第三笔:总合同价的25%(季度履约完成后结算) 第四笔:总合同价的19%(季度履约完成后结算) 第五笔:总合同价的6%(绩效考核费用,按实际考核情况结算) 九、道路固守点位安排 重点道路固守项目预排点位如下(可根据实际需求进行点位调整): 1、杭州路(隆昌路-宁武路)1人 2、海洲路(隆昌路-宁武路)1人 3、宁武路(平凉路-杭州路)1人 4、隆昌路(海州路-杭州路)1人 5、河间路(隆昌路-宁武路)1人 6、定海路1人 7、杨中心周边2人 8、周家嘴路(军工周家4214弄到军工路)1人 9、长阳路平房通道(812终点站附近通道)1人 10、和乐和润之间顺平路1人 11、隆昌路(七巧国附近)1人 12、平凉路爱国路口(重 (略) 场及2767弄至益民小区商铺)3人 13、平凉路(黎平路-爱国路)2人 14、爱国路(周家嘴路-平凉路)1人 15、宁武路(长阳路-杨树浦路)1人 16、长阳路(二十五中-宁武路)1人 17、机动(巡视、巡逻、待命)6人 | * | 2023年06月 |
(略) 杨浦区定 (略) 建设管理事务中心
2023年0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