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根据略万吨酸枣、野果饮料生产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略办法》,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X略《关于略万吨酸枣、野果饮料(一期)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余高环审字【2013】22号)等要求略验收公示!
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生产废水主要包括果蔬清洗废水,果蔬蒸煮废水、锅炉废气除尘废水和生产设备及地面冲洗废水。生活污水主要是粪便和洗涤污水。生活污水略理后会同生产废略区外沉淀池沉淀后进入X技术产业开发区略后,进入X略理后外排。锅炉废气除尘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二)废气
本项目设有1台2t/h生物质燃料蒸汽锅炉,烤制花生生产线车间有7台热烘炉,实际每次生产开热风炉2台,锅炉烟气采用烟尘沉降+水膜湿法略理后同热风炉烟气合并后进略理,处理后烟气通过30米高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对高略消声、隔声、减震措施,加强个体防护、厂区绿化等降噪措施。
验收监测期间,略锅炉、热风炉废气排放口废气颗粒物最大浓度为5.3mg/m3,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为69mg/m3,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79mg/m3,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 4)表2中燃煤锅炉限值。
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略厂界昼间噪声的监测值范围在51.6~58.7dB(A)之间,略界噪声的监测值范围在46.4~47.8dB(A)之间,均符合《略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 8)2类标准要求。
该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较好地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规定的环境保护措施,根据监测数据表明水污染防治措施及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满足相关标准要求且符合验收要求,我公司认为通过环保验收。此外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固废污染防治措施也已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环保要求,下一步将略验收。
略
2018年#月#日
以上公示内容由验收单位提供,验收单位承诺确保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承担一切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