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河县城发 (略) :
你公司《关于呈申请批复<清水河县文博公园东区提档升级工程建议书>的请示》(清城发〔2023〕13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经研究,同意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清水河县文博公园东区提档升级工程
二、项目建设单位:清水河县城发 (略)
三、项目建设性质:改建
四、项目选址:清水河县城关镇滨河北路文博桥北
五、项目编码:2305-*-04-01-*
六、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硬化铺装工程:混凝土硬化270㎡,彩砖铺装156.4㎡,火烧板铺装12㎡,木栈道31.8㎡,面包砖铺装518㎡,花岗岩铺装640㎡,大理石台阶21㎡,步汀204㎡,道牙770.5m;绿化工程:绿化用遮阳草帘10000m2,铺设草坪管线2640m,种植莜麦17000m2;亮化工程:安装路灯68盏,其中3m高55盏,8m高13盏;景观小品:安装摆件4套,鸟巢1个,独木桩 157个,沙坑234㎡,景观石1块;其他工程:更换井盖20套,敷设电缆335m,外运建筑垃圾15352m3,回填绿化土方16800m3,安装2m高围挡629m。拆除凉亭2座, (略) 墙71m,拆除窑洞4间 144 ㎡,拆除凉房 3 间,大门楼1处,拆除道牙60m,移除杜松45棵,移除云杉75株
七、建设期限:项目建设期定为自开工之日起10个月。
八、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90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望接文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抓紧办理规划选址、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等相关手续,同时委托具 (略) 开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工作,待项目前期工作完成后,到我委办理审批手续。
此复
2023年5月25日
清水河县城发 (略) :
你公司《关于呈申请批复<清水河县文博公园东区提档升级工程建议书>的请示》(清城发〔2023〕13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经研究,同意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清水河县文博公园东区提档升级工程
二、项目建设单位:清水河县城发 (略)
三、项目建设性质:改建
四、项目选址:清水河县城关镇滨河北路文博桥北
五、项目编码:2305-*-04-01-*
六、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硬化铺装工程:混凝土硬化270㎡,彩砖铺装156.4㎡,火烧板铺装12㎡,木栈道31.8㎡,面包砖铺装518㎡,花岗岩铺装640㎡,大理石台阶21㎡,步汀204㎡,道牙770.5m;绿化工程:绿化用遮阳草帘10000m2,铺设草坪管线2640m,种植莜麦17000m2;亮化工程:安装路灯68盏,其中3m高55盏,8m高13盏;景观小品:安装摆件4套,鸟巢1个,独木桩 157个,沙坑234㎡,景观石1块;其他工程:更换井盖20套,敷设电缆335m,外运建筑垃圾15352m3,回填绿化土方16800m3,安装2m高围挡629m。拆除凉亭2座, (略) 墙71m,拆除窑洞4间 144 ㎡,拆除凉房 3 间,大门楼1处,拆除道牙60m,移除杜松45棵,移除云杉75株
七、建设期限:项目建设期定为自开工之日起10个月。
八、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90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望接文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抓紧办理规划选址、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等相关手续,同时委托具 (略) 开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工作,待项目前期工作完成后,到我委办理审批手续。
此复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