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冠鑫工艺品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略) 高埗镇高埗大道16号3号楼403室 |
建设单位 | 东莞市冠鑫工艺品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为1400m2,建筑面积为1400m2,主要从事金属礼品徽章、塑胶工艺品、硅胶工艺品的生产,年加工生产金属礼品徽章500万件,塑胶工艺品100万件,硅胶工艺品100万件。项目拟定员工20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全年工作300天,每天一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厂房配套三级化粪池;脱模剂用水受热蒸发,不产生废水;压铸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 废气:熔融、压铸工序产生的烟尘经收集后经水喷淋塔处理后高空达标排放。混色工序:产生的粉尘无组织,拟加强车间管理。加热成型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臭气经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达标排放。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占地面积约10m2。 危险废物:交有危废资质单位回收处理,占地面积约10m2。 生活垃圾:车间及办公室设置垃圾箱,交环卫部门清运。 主要设备采取减振基础、消声、距离衰减等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我公司确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 (略) 承担。 |
公示时间 | 2023-09-21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高埗分局 |
联系电话 | 0769-* |
通讯地址 | (略) 高埗镇高龙中路1号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见附件),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