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的公示
按照《河北省商务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 (略) 关于印发〈河北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冀商建设字〔2022〕6号)和《 (略) (略) (略) (略) 关于印发〈 (略) 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邯商建设字〔2022〕4号))等文件精神,我县2024年确定的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采取以奖代补方式进行,每个项目按照符合奖补范围内实际投入资金的50%进行奖补,县级物流中心奖补金额最高不超#元,每个乡镇商贸中心奖补金额最高不超#元。
经项目承办企业申请,河北术辉航盛 (略) 阶段性验收报告,拟奖补 (略) (略) 49.#元;曲 (略) #元,并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2024年11月4日至11月10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口头)或电话形式反映。
监督电话: (略) 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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