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金〔2020〕128号)、《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黑财规审〔2022〕6号)《 (略) 财政厅、 (略) 农业农村厅、 (略) 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 (略) 政策性农业保险承包机构公开遴选工作方案>的通知》(黑财金〔2024〕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开展龙凤区政策性农业保险区级承保机构遴选。
一、公开遴选内容
通过公开遴选的方式,选择符合相关要求、具有较强服务能力的保险机构在龙凤区范围内提供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本次遴选服务期限为3年(2024-2026年度)。
二、保险标的
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为财政部门提供保费补贴的保险品种,具体包括:区级政府提供保费补贴的种植、养殖等, (略) 级财政补贴险种,不包括承保机构自主开展的各类涉农商业性保险品种。
三、遴选单位
此次遴选工作由龙凤区农业保险工作评审小组成员单位组织开展,由区财政局牵头,联合区农业农村局,成立5人评审小组,按照程序和要求组织开展评审。
四、遴选人员资格要求
(一)基本条件。参选区级政策性农业保险遴选的承保机构,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 (略) (略) 级遴选确定的机构名单之内;
2、市及各区级分支机构需配备充足的农业保险专岗服务人员以及服务车辆,能够满足农业保险基层推广、承保理赔服务的基本要求;
3、接受农业保险工作相关单位的监督指导以及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近三年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保险机构不得参加遴选:以销售网点、“三农”保险服 (略) 县级分支机构申请的;在参选地区含有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存在重大审计、监管问题受到处罚且尚在处罚期的;因综合绩效评价结果“不合格”,按照规定取消遴选资格的。
五、遴选程序
(一)资料提报。递交遴选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6日17时(以文件收到时间为准)。遴选文件递交时需提交纸质盖章版(一式3份),同时提交电子版存储介质(U盘)。报送至龙凤区财政局303室,到期未全部提交的视为放弃。
(二)资料审核。区农业保险工作评审小组成员单位对报送材料进行审核。
(三)资料评审。确定遴选通过机构名单。
(四)确定名单。在龙凤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遴选通过机构名单。
六、遴选文件材料清单
遴选材料按照《龙凤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公开遴选评审表》评审指标顺序组织佐证材料并装订。
七、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遴选公告及遴选确定的区级承保机构名单在龙凤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八、遴选公告期限
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2月6日。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苍月
地址:龙凤区龙政路1号财政局303室
联系电话:0459-*
电子邮箱:*@*63.com
龙凤区农业保险工作评审小组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