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晨报》报道: 出租房内半夜起火房东和租客共同承担责任 发布时间:2023-04-20 08:53:21 ????稿件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 ????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王秋生 何川)租个房子用来储存货物,不料一场大火不仅烧了货物,还使房屋受损。日前, (略) (略) 审理,判决原被告各承担一半责任。 ????王某经营百货,租用刘某闲置的楼房,用于存储副食、烟酒、火纸等货物,双方并未签订书面租赁合同。某夜凌晨,房屋突然起火,经消防救援,仍造成房屋、货物受损,后经消防部门认定:起火原因可排除人为遗留火种、外来火源等因素,不能排除电器线路故障引燃周围可燃物。双方为此各执一词,事发后,原告 (略) ,要求被告王某赔偿房屋损失及鉴定费用近6万元。 ????庭审中原告刘某称:王某可能用大功率电器,且出租房储存大量易燃易爆物品是引起火灾的主要原因;被告王某辩称:租赁房屋仅用于存储货物,未曾增设大功率电器,线路年久老化是引起火灾的主要原因。 ???? (略) (略) 审理后认为,被告作为租赁方把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普通居住用房当作仓储使用,且储存大量烟酒、火纸等易燃易爆物品,致使起火后火势迅速蔓延是造成房屋受损的主要原因,其应当承担一定责任。另因双方未签订书面租赁合同,未对房屋的检查维护义务进行约定,故原告作为出租人也应当承担一定责任。遂依法判决原被告各承担一半责任,由被告赔偿原告房屋损失及鉴定费2.9万余元。 文章出处:2023年4月20日《南都晨报》C6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