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7 (略) 拟对 (略) 新增1台10t/h燃气锅炉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7月12日-2022年7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
电话:0537- ***
电子信箱: @@@ i. ***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宁市泗水 (略) , (略) 东(三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则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 (略) 作出的相关环境措施承诺文件 | 听证权利告知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1 | 新增1台10t/h燃气锅炉项目 | 泗水县杨柳镇孔家村东南、 (略) 院内 | (略) | 山东 (略) | 占地面积140平方米,总投资1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万元。项目法人代表陈红岩。新上锅炉作为企业低负荷生产时备用锅炉, (略) 理站二期工程产生的沼气作为燃料,日消耗沼气量 *** m3。 | 一、施工期施工 (略) 理后循环使用;生 (略) (略) 理系统。营运期软水制备浓水、锅炉排污水、脱水塔排水依 (略) (略) 理,确保满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略) 分:南四湖东平湖流域》(DB37/ *** -2018)一般保护区排放标准,同时满足《农田灌溉水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标准要求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 三二、项目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济宁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导则》要求,设立施工围挡、避免起尘原材料的露天堆放、物料用帆布覆盖、定期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道路清理等措施,对运输物料、渣土的车辆加盖篷布并建设洗车台,以减轻地面扬尘。营运期燃料沼气首先经脱硫、 (略) 置后进入燃气锅炉,锅炉配套安装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经不低于8m高排气筒(DA007)高空排放,确保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和《关于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 (略) )要求。 四三、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进度,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和施工机械,对高噪声源采取做好防震基础,严禁夜间10:00以后施工,确保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 -2011)的规定要求。营 (略) 生产设备,采取隔音、基础减振等措施,确保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 -2008)2类限值要求。 五四、施工期产生的垃圾要严格实行定点堆放,严禁随地丢弃, (略) 理;对施工开挖的土壤做好回填,待施工完成后及时恢复破坏的植被。营运期产生的废 (略) 内贮存,更 (略) 家回收,一 (略) 置需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 -2020)标准要求。 | (略) 新增1台10t/h燃气锅炉项目2022年6月29日通过/泗水县人民 (略) -法定主动公开-环境保护-建设项目影响评价,进行了公开。 | 无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电话:0537- *** 电子信箱: @@@ i.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