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昭苏县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 (略) 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30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NJ-ZFCG-*
项目名称:昭苏县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昭苏县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二标段)(二次)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种衣剂1000公斤、杀菌剂3000公斤;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昭苏县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三标段)(二次)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大量元素水溶肥*公斤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2,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交货;标项 1,合同签订之日起 3 日内交货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供应商若为生产厂家,需提供农药生产许可证或批准证、农药登记证(登记作物须为小麦)、农药产品标准证及检测报告。供应商若为代理商需提供加盖生产企业公章的农药生产许可证或批准证、农药登记证(登记作物须为小麦)、农药产品标准证及检测报告,并同时提供农药经营许可证。;
【标项2】
须在农业农村部办理备案登记并提供备案登记号或肥料登记证,并提供检测报告。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9日至2024年09月14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线上
方式: (略) 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30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30日 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略) http://**,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新疆 (略) 发布。
2、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 (略) 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略) 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 (略) 站(http://**)或下载“新疆政务通 ”APP 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 CA 服务热线 0991-*。
5、供应商可前往新疆 (略) (http://www.ccgp-http://**/)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400-881-7190 进行咨询。
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CA (略) 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备注: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 http://**-e-biding 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help,“项目采购 ”—“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 ”—“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
7、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 360 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 CA 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时必须预留供应商联系人真实联系方式。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昭苏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昭苏县农业农 (略) 84号
联系方式:0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 (略)
地 址: (略) 经济合 (略) (略) 交汇处亿达广场亿达商务中心1715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海玲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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