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牙河河间段治理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子牙河河间段治理工程监理已由 河北省水利厅以冀水审〔2024〕1542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概况及规模:河道主槽清整16.7公理、主槽岸坡防护1.85公理、堤防修整4.16公理,堤顶硬化47.94公理及上堤坡道硬化等。建设地点: (略) 。计划工期:9个月。监理服务期限: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止。标段划分:该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并明确职责分工,签订合同时可按照各自工作内容的比例进行分配,招标人与联合体成员共同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但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本项目的工程施工监理单位,否则 (略) 理;(3)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具备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4)投标截止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6)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7)联合体单位应为中小微企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29 09:00至2024-10-09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 (略)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0-23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 (略) ”、“ 中国河北 (略) ”、“河 (略) ”、 “冀招 (略) (http://**)”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注:1、 (略) 为“冀招 (略) ”。 1、付费主体为 “潜在投标人”。 平台付费金额为:880元。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代理费的收取参照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之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规定的计算方法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为*万元整。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联系人 (略) 理人:桑文正 电话:0317-* 招标代理:中大 (略) 联系人:赵德盛 电话:0317-*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略) (略)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公室 电话:0317-*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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