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立项的批复
区生态移民局:
你单位报来的《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立项的请示》(铜高移呈〔2024〕15号)文件已收悉,根据有关专题会议纪要(铜高高管专议〔2024〕70号)、(铜高管专议〔2024〕73号)和《铜仁高新区易地扶贫安置点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使用方案》的批示意见,经铜仁高新区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将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元分到贵单位申报的2个项目建设使用,项目由铜仁高新区乡村振兴工作小组办公室(区产业发展局)主管。(项目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
二、接文后,请认真按照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开展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等工作,确保项目顺利有序实施,有效发挥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效益。
三、对照《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档案管理的通知》(铜乡振领办发〔2024〕1号) 文件规范项目档案。项目实施方案报项目主管单位审查批复。
特此批复。
附件:2024立项批复--2号附件1 -生态移民局(1).xls
贵州铜仁高新区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