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 (略) 城区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建设(二期)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文件中部分内容澄清如下:
1、原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质条件内容“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或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资质”现修改为:“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或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其中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等级均为五级(或以上))”。
2、原招标公告建设规模内容增加“后期光伏板的深化设计和安装等相关内容”的描述,具体详见修改后的招标文件。
3、投标须知前附表3.5.1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特殊要求中“本招标项目重点难点”以及“本招标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增加了“光伏组建安装”内容,具体详见修改后的招标文件。
此澄清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 (略) (略) ( (略) 管理 (略) )
地址: (略) (略) 202号
联系人:李军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 (略)
地址: (略) (略) 27号
联系人:贺振飞
联系方式:*
2024年11月28日
- 提交申请(略) (略) ( (略) 管理 (略) )业务提交2024/11/28 17:07:090天4小时54分34秒
- 服务系统通过2024/11/28 17:08:070天0小时1分58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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