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乡镇(开发区)申请、我单位审核同意,经 * 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同意对 (略) 分财政扶贫 (略) 调整,同意清理收回资 (略) 排的申请。具体如下:
1.同意关于农建项目6个 * . * 万元(清理收回资金)的申请;
2.同意2 (略) 主体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和就业增收奖补项目 * .5万元补充资金的申请。
3.同意关于“ (略) 关镇幸福村果蔬大棚示范产业项目”取消的申请(详见附件)。
(略) ,公告期为 * 天( * 日至 * 日),在公告期内,如有异议请联系 (略) 。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舒城 (略) ( (略) 关镇桃溪路中段)
联系电话: *** 、 * 7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