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 (略) -梓州大道)施工/标段
补遗文件(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针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补遗,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本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一、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修改如下:
12.2.1预付款的支付
(1)本项目预付款金额为合同签约金额(不含暂列金)的10%,即: 元(大写: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款 元(大写: )。发包人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一个月内将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承包人不得以发包人未按期支付预付款为由停止施工。
(2)预付款的扣回
所付预付款(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按每期计量支付金额的30%逐期扣回,直至扣完为止。
(3)预付款担保(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款)
承包人需在申请预付款前向发包人提交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同等额度的预付款担保,待预付款抵扣完毕后退还。如承包人未提交预付款担保或提交的预付款担保不符合发包人要求,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工程预付款。
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款按附件六“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协议书”执行。
二、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招 标 人 :成都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西南工程项目 (略)
2024年12 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