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略) 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 (略) (略) 发 (略) 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11-#-04-01-#)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胜捷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略) 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略) 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主要包含点军一水厂(位于土城乡龚家岭)输水、配水工程,新建水厂建设规模为#m3/d;点军二水厂(位于联棚乡双溪村)输水、配水工程,新建水厂建设规模为#m3/d。
2.2本项目的建设地址: (略) (略) 。
2.3本项目的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前期咨询服务等工作内容。其中:勘察包括本工程详细勘察及后期服务等内容;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预算编制、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内容,前期咨询服务包含水土保持方案、水资源论证报告、洪水影响评价、工程移民规划设计、土地规划调整、复垦方案、节能评估、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化建设、安全性评价、消防报告、人防报告等。并配合招标人通过地勘审查、初步设计审批、施工图图纸审查以及设计、施工阶段及竣工验收阶段的补充勘察等内容。
2.4本项目的履约期限要求:设计和勘察工期为210天,后期服务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设计和勘察的各阶段成果交付时间及前期咨询服务成果交付时间以招标人要求的节点时间(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具体约定)为准。
2.5本项目的质量要求:勘察、设计成果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及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同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及主管部门审查要求。其他前期专项报告满足各审批部门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须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略) 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2.1设计资质:
(1)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者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专业(引调水或水库枢纽)#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 (略) 政行业#级及 (略) 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2.2勘察资质: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级及以上资质,还应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级及以上资质或测绘资质证书(工程测量)#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自2024年7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社保证明必须是带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 (略) 站的彩色电脑截屏证明材料,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缴纳单位为投标单位,分公司缴纳有效;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须上传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3.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应超过3家(设计单位不超过2家,勘察单位不超过1家),联合体牵头人由投标人在联合体协议书中自行明确。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 (略) (略) 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6)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就该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 (略) 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牵头人单位)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 (略) 员后,方可登录宜昌公共资 (略) 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22日18时00分。投标人未 (略) 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栏目》。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3日上午10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 (略) ,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宜昌公共资 (略) )将拒收。
7.开标: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 (略) (略) ( (略) 城东大道2号)七楼 705 开 (略) 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网上开标”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 (略) 畅通的任意地点, (略) 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登录“网上开标”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8.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4年12月12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9.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
10.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118号百联慧谷A13-5
联 系 人:朱赢鹏
联系电话:0717-#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胜捷 (略)
地 址: (略) 发展大道16号金德瑞国际酒店22楼
联 系 人:尹镭
联系电话:0717-#-8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