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公司现将“张家界 (略) 磷酸盐系列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公告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于即日起登*访问 生态 (略) 查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亦可前往张家界 (略) 或张 (略) 查阅纸质版报告书。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本项目所在地的村镇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三、征求 (略) 络链接
公众可于http://**(生态 (略) )下载征求意见表。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采取信件、传真等书面方式或电子邮件形式表达自己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项目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张家界 (略)
联系人:满先生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张 (略)
联系人:廖国志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张家界 (略)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