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1〕153号)要求, (略) (略) (略) 2024年度(第6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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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5年经营主体登记档案归档服务 | 采购内容:①档案交接、整理拆分、登记录入、封面打印、归类、索引、扫描、排序、存储、装订等纸质资料数字化加工②电子资料收集、鉴定、打印、整理、数据转换、线上线下资料合并装订③档案查号、分类、定位、消毒、上架入柜。 主要功能或目标:1.档案资料交接、整理、拆分、登记录入、封面打印、归类、索引、扫描、排序、存储、质量检査、装订成册、复检等纸质资料数字化加工(扫描):由供应商完成线下纸质档案接收、清点、打印《市场主体登记证照核发和归档记录表》及《核发证照情况表》、建立台账并赋档案号至系统、鉴定整理拆分复核、档案编码、立卷登记、卷面信息录入打印、档案扫描、替换、页面级涉敏信息甄别、权限设定、图文校核、复检、装订成册、电子档案迁移等线下数字化服务工作。 2.电子资料收集、鉴定、打印、整理、电子资料数据转换、线上线下资料合并装订:由供应商接收采购人移交的经营主体登记资料审核件清单,对照“ (略) 政务中心综合业务系统”“ (略) 场 (略) (市 (略) )‘蓉易办’企业登记注册成都专版”等系统,下载打印对应经营主体名称、登记事项、日期全套电子资料;完成线上业务系统待归档数据接收、清点、鉴定整理复核、立卷登记、主体基本信息(主体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主体类型、状态)复核纠正、电子资料分类、卷内目录顺序调整、电子资料顺序调整、页面级涉敏信息甄别、权限设置、图文校核、处理、复检、数据校验、线上线下电子数据合并、挂接归档、电子档案迁移等服务工作,并整理、档案封面信息打印、线上经营主体申请资料与线下审核资料合并装订成册。 3.档案上架入柜:由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经营主体档案查号、分类、档案盒书写/打印、卷内目录添加、档案库房定位、消毒、上架和入柜、建立档案入库管理电子台账等服务工作。 需满足的要求:1.建立档案流程单,流程单包括档号、加工工序、数量、经手人、加工时间等。 2.根据档案交接清单形成档案交接流程表单进行逐卷清点核对,签收交接清单,打印《市场主体登记证照核发和归档记录表》及《核发证照情况表》。如发生任何档案遗失问题,核实一起由供应商按1000元/卷承担损失赔偿并根据采购人要求作出书面情况说明,如发生两起及以上档案遗失问题,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3.线上/线下电子资料无漏归、错归情况,电子档案迁移须准确及时。 4.建实物及电子档案整理夹子号,鉴定、分类、排列必须准确。 5.档案编码必须完全准确,无漏编、错编、不清晰等情况。 6.建电子档案登记信息、图片和页面级权限的软件逻辑对应关系,要求100%准确。 7.卷面录入字段规范、准确,清晰并准确打印。 8.准确甄别页面级涉敏信息和权限设置,对内外提供准确电子档案数据信息。 9.扫描图像格式为JPG,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扫描图像完整、端正、清晰、无黑边。为保障影像文件调取速度和节约存储空间,黑白、灰度扫描模式严格按 (略) 分。 10.电子档案下载打印须与经营主体名称、登记事项、日期对应,无漏打、错归等情况。 11.电子档案数据合并须对应相同经营主体名称、登记事项、日期,无交叉错误、漏合并等情况。 12.在接到采购人提交的历史档案信息,1个工作日内进行更正并回复,要求准确、及时。 13.供应商需将已整理完成的经营主体登记档案电子数据 (略) 市场 (略) 电子档案服务系统中, (略) 电子档案互联互查,并能实 (略) 场 (略) 现有业务系统( (略) (略) ) (略) 场 (略) (市 (略) ) “蓉易办”企业登记注册成都专版互联互通。 14.档案合并装订应按顺序整理,打孔,用棉线将档案装订成册,便于阅读。装订要结实、整齐、不掉页、不倒页、不压字、不损坏文件、不妨碍阅读等。 15.档案上架入柜期间不得出现遗失、损坏、涂改经营主体档案的现象,不得出现档案盒、卷内文件总目录书写错误、档案混装现象,不得出现档案号定位错误、档案盒封面书写/打印错误、电子台账录入错误等。 16.每日新产生的成卷档案资料必须在接收后及时完成档案库房定位、消毒、上架入柜。 17.供应商必须派两名专职人员共同负责将档案安全送至采购人指定的档案库房。 | 160.(略) | 2024年12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略) (略)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