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江津区龙华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江津区龙华镇双溪村移民安置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可研的函》(龙华府函〔2024〕48号)及相关附件资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江津区龙华镇双溪村移民安置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项目代码:2305-*-04-01-*。
二、项目法人及工期
项目法人: (略) 江津区龙华镇人民政府;
建设工期:12个月。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选址于江津区龙华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岸坡整治综合治理及防洪应急避险安置点建设。其中,岸坡整治综合治理1700.91m(中心线),右岸新建护岸1686.56m,结构型式为格宾石笼镇脚+C25砼框格块石护坡+ (略) +植草护坡+人行步道,另布置下河梯步5座;防洪应急避险安置点:面积3987.5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场地平整及铺装、边坡防护、排水设施等。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3257.*元。其中,工程费用2514.*元,工程建设其他费588.*元,基本预备费153.*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及项目单位自筹。
五、招标核准
见附表。
六、其他事项
请你单位接文后,按照本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等开展后续工作,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以任何形式违规举债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建设过程中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切实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投资、工期控制到位。
附件:招标投标核准意见
(略) 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23日
附件
江津区龙华镇双溪村移民安置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招标投标核准意见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 | ||||||
设计 | √ | ||||||
施工 | √ | √ | √ | ||||
监理 | √ | ||||||
重要材料及设备 |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核准。 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定,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略) 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