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 、招标形式及范围要求
1.1本招标项目按照《 (略) 投标法》等有关法律、 (略) 门规章, (略) 方式选定承包商。并从中择优选择1 (略) 施工,本次招标以合理低价中标为原则,不设标底。
1.2招标范围:西海 (略) 项目 * - * 地块塔吊租赁工程。详见招标清单。
1.3中标单位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 、工程说明
2.1工程名称:西海 (略) 项目 * - * 地块塔吊租赁工程
2.2 建设地点: (略) 市 (略) 区规划嘉富路以东,规划临港路以北
2.3招标单位: (略) (略)
* 、投标人资格与合格条件
3.1 (略) (略) (略) (略) 有合格承包方。
特别提示:严禁围标、 (略) 为,有关联的企业,只允许 * 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两家(含两家)以上同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的,视为涉嫌围标,公司将对涉事企业分别做6-- * 个月 (略) 罚。
* 、招标原则
4.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4.2由项目、总 (略) 、直 (略) 、 (略) 、 (略) 委员会。
* 、定标原则
5.1在质量、服务同等的条件下,优先合理低价中标;
5.2在5.1条情况下又承诺垫资者,优先中标。
* 、质量要求
6.1 (略) (略) 有效质量标准,不合格产品禁止使用;
6.2 必须提供材质证明等质量文件;
6.3 档次要求:符合本工程设计要求,满足工程使用条件。
* 、付款及结算
7.1 按 (略) 进度款的支付:
1.塔吊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正式使用后,每月施工完成后 * 日前办理月度结算,次月支付至合格工程量产值的 * %;
2.塔吊拆除后,经业主、监理及 * 方验收合格, * 方按时报送结算资料, * 方收到 * 方完整的结算资料后,次月 * 方支付 * 方至进度款的 * %;
3.双方办理结算完成后3个月内, * 方支付 * 方至结算金额的 * %,余5%在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2个月内付清。
(略) 转账或汇票形式将工程款支付至本合同出 (略) 账户。
税金(税率%),本工程采用 * 般计税方式。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的发票 (略) 在地开具的符合承租方抵扣要求且必须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属于合法、合规发票。支付出租方工程款时,出租方必 (略) 在地开具的完税发票,如因发票原因导致承租方无法抵扣税金,承租方有权拒绝付款。
7.2结算及结算价款支付
结算合同总价=租赁月数*合同单价(元/月/台)-扣款、罚款;不足月的尾数日租金按月租金除以 * 天乘以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7.3租赁期限:
7.3.1起租点:出租方设备安装完毕,双方签发了验收合格证书并由出租方交付验收资料,承租方机组工作人员具备使用条件后开始计算起租点,并由出租方与承租方办理出具塔吊使用通知书(由承租方生产经理、出租方塔吊负责人签字)。
7.3.2停租点:承租方在停租前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出租方具体停用的时间,租赁设备停止使用的时间即为停租点。
7.4租赁塔吊不得连续停工(承租方需要时)超过 * 小时(中雨,大雨,或下雪等特殊情况除外),每发生 * 次扣减当月1天的租赁费用,(非承租方原因) * 周内连续 * 次超过 * 小时停车,扣除当周租赁费。具体时 (略) 管理人员签字。
7.5春节塔吊报停期间、节假日报停期间、因各项检查、政府政策影响及建 (略) 导致的停工期间,报停时间以承租方书面通知为准,期间不计取任何费用(费用按月租除以每月 * 天折算)。
综合单价(注:本合同总价、综合单价均含税金)。支付承包方工程款时,承包方必 (略) 在地 (略) 业的完税发票。
* 、开标时间: 见网上招标期限
* 、联系人:陈肖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