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略) (略) (略) 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XYXZ-JSGC(略)SZ-(略)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 (略) (略) (略) 改造项目工程总承 (略) (略) 发 (略) (略) 发改审批【2024】151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略) 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 (略) (略) 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正源建设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 (略) (略) 建设规模:该项目主要针对 (略) 内的天 (略) 、 (略) (略) (略) (略) 域内 (略) 进行改造,保留合流管作为雨水管道,新增污水管道。其中:(1) (略) : (略) 新增d600管道270m、d500管道650m; (略) 新增d800管道235m、d500管道435m; (略) 新增d600管道500m、d500管道170m; (略) 新增d600管道563m、d500管道240m; (略) 新增d600管道563m,d500管道563m。(2) (略) 片区: (略) 路新增d500管道425m; (略) 新增d500管道249m; (略) 新增d600管道415m、d500管道1246m。(3) (略) :华中五街新增d600管道150m、d500管道520m;华中九街新增d500管道286m;华中十街新增d500管道275m;华中十六街新增d600管道22m、d500管道250m; (略) 新增d500管道346m; (略) 新增d600管道416m、d500管道447m; (略) 新增d500管道512m; (略) 新增d600管道581m、d500管道1542m。 其他:招标范围:工程总承包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本工程的施工图纸设计、预算编制、设计变更、施工过程现场跟踪服务等工作,全套施工图纸及有关变更所涉及的工程施工、配合竣工验收、移交、保修等,建设范围内所需的相关设备材料采购与安装、调试等以及应由总承包单位完成的其他工作等,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协助配合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开工、施工过程及验收交付,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合格。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该项目主要针对 (略) 内的天 (略) 、 (略) (略) (略) (略) 域内 (略) 进行改造,保留合流管作为雨水管道,新增污水管道。其中:(1) (略) : (略) 新增d600管道270m、d500管道650m; (略) 新增d800管道235m、d500管道435m; (略) 新增d600管道500m、d500管道170m; (略) 新增d600管道563m、d500管道240m; (略) 新增d600管道563m,d500管道563m。(2) (略) 片区: (略) 路新增d500管道425m; (略) 新增d500管道249m; (略) 新增d600管道415m、d500管道1246m。(3) (略) :华中五街新增d600管道150m、d500管道520m;华中九街新增d500管道286m;华中十街新增d500管道275m;华中十六街新增d600管道22m、d500管道250m; (略) 新增d500管道346m; (略) 新增d600管道416m、d500管道447m; (略) 新增d500管道512m; (略) 新增d600管道581m、d500管道1542m。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采用 | ||||||||||||||||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属于 | ||||||||||||||||
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属于 | ||||||||||||||||
2.6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标段中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联合体申请人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5家(含5家),其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施工单位。 (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2)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略)级资质 (略) 政行业(略)级及以上资质 (略) 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略)级及以上资质;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管理人员: (1)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或施工项目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或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拟派施工负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或施工项目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4)拟派项目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须具备有效的资格证或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3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5)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社保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交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认定后的财务审计报告, (略) 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即可)。 3.4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 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 (略)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5.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没有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3.5投标人应当在《 (略) 场监督 (略) 》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3.6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一项合同金额(或工程投资额或建安工程费)(略)万 (略) 政公用工程项目业绩,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或设计项目或施工项目业绩。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 (略) 发布的 (略) (略) 址(或省级 (略) 场监督 (略) 中 (略) (略) 址);上述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业绩要求的工程特征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技术资料的扫描件予以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时,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业绩。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其它要求: 投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 (略) 公共 (略) (网址:http://**),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8081/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1月2日至2024年11月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略) 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系统”)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略) 使用费 0 元,售后不退。 4.4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系统”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 (略) 公共 (略) 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6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1)具体参考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有关要求;《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等文件精神,严格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策; (2)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 (3)落实政策采购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 (4)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等政策; (5)根据湖北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财采发﹝2020﹞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自愿选择相关金融机构,凭政府采购合同进行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 (略) 公共 (略) (网址:http://**)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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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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