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我司工程建设进度安排,拟开展湄洲湾 (略) 罗 (略) 各项目填海竣工验收相关工作。根据《填海项目竣工海域使用验收管理办法》、《海域使用面积测量规范》和《海籍调查规范》等要求需开展验收测量工作,并编制验收测量报告,现邀请具有资质编制单位开展本项目技术咨询工作。
一、项目名称:湄洲湾 (略) 罗 (略) 在建项目填海竣工验收测量技术服务项目
二、工作范围:罗 (略) 8号、11-12号、13号、14-15号泊位共4个工程项目,详见附件1:罗 (略) 各项目概况表;附件2:各项目海域权证。
三、工作内容:
1、编制 (略) 8号、11-12号、13号、14-15号泊位工程填海竣工验收测量报告编制、评审等工作,并协助开展填海竣工验收会议召开等相关工作。
2、填海验收过程指导测量
(1)对罗 (略) 13号、14-15号泊位工程填海施工过程中沉箱安放界址、 (略) 域标高测量以及填海竣工预验收测量。
(2)对罗 (略) 14-15号泊位工程基床施工抛石边界、基床顶面标高以及东侧斜坡护岸等进行水下多波束扫海测量。
三、执行技术标准:
按照《海籍调查规范》、《海域使用面积测量规范》、《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RTK)测量技术规范》、《水运工程测量规范》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执行;
其他技术要求:平面控制按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2000),中央子午线120°,深度基准:当地理论最低潮面。
四、报价依据:本次询价采用包干总价方式进行报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为*元。报价单位应自行考虑所需的相关费用(人员、设备调遣费,技术服务费,保险费,管理费,会务费,利润,税金等一切相关费用)。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必要资格条件
1、独立法人资格;
2、有效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具有有效期内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海洋测绘*级资质证书,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具有有效期内包含海洋测绘相关能力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或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证书(CMA),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近3年内完成过至少1项填海竣工验收测量或沿海码头水深地形测量的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采用资格后审,满足资格条件要求后,由我司采购小组进行中标候选人评选。
各单位如有意参与报价请将资质及报价文件封装好后,于2025 年1月3日前寄至我司。
请予以支持为感。
附件1:罗 (略) 各项目概况表;附件1:罗 (略) 各项目概况表.xls
附件2:各项目海域权证;附件2:各项目海域权证.zip
附件3:报价函格式。附件3:报价函格式.doc
福建省 (略)
2024年12月27日
联系地址: (略) (略) 东埔镇罗屿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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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郭晓曦 黄益利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