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略) (平战结合)新建项目 | 嵊泗县五龙乡边礁村双池弄49号 | 嵊泗县卫生健康局(嵊泗县医疗保障局) | 项目拟投资1780万元,在嵊泗县五龙乡边礁村双池弄49号拆除原嵊泗县1幢2层 (略) (用地面积约895m2,建筑面积640m2),新建1幢4层平 (略) ,总用地面积约895m2,建筑面积1643.8m2。 | 本项目在公示期间,环保部门、建设单位以及环评单位均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包括支持和反对)意见。 | 施工期 大气环境:要加强现场管理,做好文明标化施工,配置工地滞尘防护网、设置围挡和硬化道路,以及车辆出场冲洗等措施,按国家有关规定,装修时尽可能选用环保型绿色油漆和其它绿色建筑材料,装修完毕后,保持室内通畅,并隔一定时段后再投入使用。 地表水环境:在施工现场设置简易沉淀池,施工产生的泥浆水、冲洗废水等经沉淀分离后,沉淀池的底泥与建筑垃圾一同处理,废水经沉淀达到回用水标准后回用,无法回用的废水达标纳管排放。 声环境:建设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遵守有关规定。加强对施工队*的管理,提倡文明施工,必要时对高噪声机械设备设置声屏障、简易棚等降噪设施 固体废物:项目施工垃圾应集中堆放,设置临时堆放场,并对堆放场所进行硬地化,定时清运,项目建成后应及时进行绿化。人员的生活垃圾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内,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营运期 大气环境:产生臭气的区域位于地下,并向产生臭气的区域投放除臭剂。 地表水环境:经“次氯酸钠预消毒+厌氧+水解酸化+好氧生化池+ 竖流沉淀池+次氯酸钠消毒”处理(设计处理能力20t/d)后纳管送至五龙乡MBBR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 声环境:建设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遵守有关规定。加强对施工队*的管理,提倡文明施工,必要时对高噪声机械设备设置声屏障、简易棚等降噪设施。 固体废物:①要求项目建设规范的危险废物仓库;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②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安全处置。企业按危废要求转运、贮存、运输、处置,并做好相应计划申报和台账管理。 ③企业应当完善固废管理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防止环境污染事故。企业应当对内部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应当采取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为从事危废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对危废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危废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日至**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审批办证中心) *(嵊泗县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
联系邮箱:*@*ina.com
联系地址:嵊泗县行政服务中心办证大厅(四楼)环保窗口
(略) 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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