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经济带发展(沱江流域广汉段)水利基础设施城乡供水一体化(高坪、小汉、金轮、南丰、三星堆遗址区)管网延伸工程监理招标补遗文件1号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2) B、人员配置( 25 分) ” 修改为:“其他人员:水利专业监理工程师(4人):每一名监理工程师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得1.5分,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加1.5分,本项最高得12分。(2)水保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得1.5分,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加1.5分,本项最高得3分。(3)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专业)得1.5分,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加1.5分,本项最高得3分。(4)造价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及以上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专业)得1.5分,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加1.5分,本项最高得3分。注:以上人员不重复任职,证书须在有效期且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否则不予计分。(21分) 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和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4分。本项最高得4分。(4分)”。其余不变。 招标人: (略) 水利局2024年0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