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飞洋 (略) 受郑州航空港经济综 (略) 管理局的委托,就八千办事处小李庄村集中供水提升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编号
1.1项目名称:八千办事处小李庄村集中供水提升工程
1.2采购编号:郑港财采竞谈-2018-17
二、谈判公告发出日期及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于2018年7月26日同时在《中国 (略) 》《郑州 (略) 网站》《河南省 (略) 》上同时发布。
三、谈判信息:
谈判日期:2018年8月8日
谈判人员:张留柱、高飞、冯燕
谈判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 (略) 第一评标室
四、成交信息:
成交单位:河南省正源 (略)
成交金额:¥*.00(大写:***万*仟圆整)
项目经理:陈党委;
成交质量: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成交工期:20天;
地址:上蔡县 (略) 五里肖;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人民币*万圆元,由成交人支付;
支付方式:对公转账。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 (略) 管理局
地 址: (略) 越发办公区
联 系 人:石硙
电 话:0371-*
代理机构:河南飞洋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交叉口西北角西元国际广场东塔B座九楼
联 系 人:葛女士
电 话:0371-* 0371-*
六、公告期限及发布媒介:
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本次结果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郑州 (略) 网站》《河南省 (略) 》上同时发布。
各参与投标的投标单位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须在本项目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