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将于2024年10月14日10时至2024年10月15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 (略) (略) 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李楼镇邓岗 (略) 名下土地、房屋及附属物〔不动产权证证书号:河国用(2016)第0003号,地号:*;用途:其他商服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使用权面积:*.1平方米;不动产权证证书号:河国用(2016)第0004号,地号:*;用途:其他商服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使用权面积:*.0平方米;特别提示:1.湖 (略) 占用总土地面积约为260.19亩,其中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面积为172.64亩,另外约87.55亩土地归案外人所有,案外人要求87.55亩土地按照* (略) 处置,若本次拍卖成功,该部分土地对应的款项直接支付案外人;2本次拍卖中涉及的办公楼1有一部分超出宗地范围,办公楼2整体超出宗地范围,宿舍楼1(即在建工程1)部分超出宗地;3.竞买人应实地看样,本次拍卖的房屋及其它附属物现在尚未满足办理产权证的条件,本次拍卖房屋及其它附属物按现状进行处理,竞买人按其权利现状取得房屋及其它附属物,后续的产权登记等相关事项由竞买人自行负责。标的物相关详情详见评估报告〕。
起拍价:*万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9月12日起至2024年10月13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各自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公告 (略) 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 (略) 拍系统将在竞买人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十五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 (略) 上支付,详 (略) :
1、银行付款方式:银 (略) 指定账户
(户名: (略) (略) 执行款往来专户,开户银行:湖北老河口农村 (略) 营业部,账号:8201 0000 0037 6137 8)
2、拍卖未成交的,竞 (略) 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71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710-* 张法官 *
详细信息可在“ (略) (略) (http://**.cn)”上查询。
(略) (略)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