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略) 令, (略) )等规定及相关的环评导则,现将西藏雅鲁藏布江塔曲流域综合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予以第二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概况
塔曲为雅鲁藏布江左岸一级支流,位于桑 (略) ,流域地理位置介于东经29°21′~30°50′与北纬88°50′~90°42′之间。塔曲发源于东嘎乡被布拉,自上而下流经东嘎乡罗卡、拍来、茶斤、松巴,在东嘎乡扎东附近汇入雅鲁藏布江。塔曲流域面积325km2,河口多年平均流量2.91m3/s,多年平均来水量9186万m3。
塔曲流域现未开发,地表水资源丰富, (略) 、企业,水资源保护较好,水质总体较好。为解决流域存在的现状水利设施供水量不足、水资源利用率低、沿线防洪工程较少,以及塔曲南侧的日喀则市桑珠孜城区地下取水过量开采等问题,拟实施本规划。规划内容主要包括防洪规划、水资源规划、节约用水规划、城乡供水规划、灌溉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水土保持规划、重大水工规划等子规划。主要规划建设工程包括修建1座中型水库(东嘎水库),正常蓄水位 *** m,相应库容为1237万m3,校核洪水位 *** m,总库容为1344万m3,坝顶高程 *** m,最大坝高67m;规划新建防洪堤全长 *** km,防洪标准采用20年一遇;规划拟在东嘎水库下游 (略) 1座(规模1500t/d),厂址位于江森村,配套供水管网约23km等。
二、规划方案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规划的防洪、供水、灌溉、等工程的建设过程均会对河流水质造成影响,影响因素主要包括施工泥沙流失、施工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等,但这种影响是暂时的,施工结束后,影响即消失。
供水工程中东嘎水库的新建,将改变淹没区及下游河段的径流时空分布,对河流水域形态、水域面积、流速、水位、泥沙等水文情势要素均有一定影响。经分析,库区及下游河段的水文情势,由于流速降低、水体减少、泥沙淤积等因素,对河流污染物的稀释、扩散产生一定的影响。
东嘎水库库区蓄 (略) 分河流鱼类生活空间,增加渔业资源,堤防工程建设可为水生生物提供相对稳定的生境条件。受水利工程下泄流量减少及灌区引水影响, (略) 分河段河道横向连通性变差,水生生物栖息环境减少,鱼类产卵繁殖受到影响,拦河工程建设将对鱼类水生生境破碎化形成累积性影响,鱼类种群交流障碍增加。防洪工程、水土保持工程以及水资源与水生态保护实施对于维护流域生态环境稳定具有积极意义,对于改善流域生态环境,促进流域生态环境健康发展具有整体性积极作用。
对基础设施的影响:随着防洪规划、供水规划、水资源和水生态保护规划等规划的实施,加强了基础设施建设,为桑珠孜区居民、塔曲流域沿线居民提供水量充足、水质优良的原水,对当地居民生活产生有利影响。
对农业生产的影响:规划方案实施对农业生产的影响主要为积极影响。水面增大带来的小气候影响,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沿岸河谷农作物生长;灌溉条件的提高,改善塔曲流域目前的耕种状态,提高流域内农田产量;防洪规划实施后,也会减少洪水等自然灾害对沿岸农田的损害。
对社会经济的影响:综合规划实施,可大大改善当地的交通条件,促进建材、运输、服务、旅游和其它产业的发展,改变流域产业结构单一,工业基础薄弱的状况,并为流域经济的发展提供坚实的能源保障,将成为流域经济全面振兴和发展的动力,可改 (略) (略) 面,对推动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作用明显。
三、环境保护措施
1、水环境保护措施
划分水源地保护区,建立健全水资源保护机构,加强水源地保护,对东嘎水库水质及库周污染源发展和污水排放等进行监控,组织安排水质定期监测工作,掌握水环境时空变化。
2、 *** 生生态保护措施
控制规划工程占地规模,减少占地对植被的影响。严格在规划用地内施工,注意保护各坝址、防洪堤附近的植被。
做好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工作,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严禁捕猎野生动物,在蓄水期要保护好野生动物。严格规范施工,特别注意减少工程施工对野生动物的惊扰。
3、水生生态保护措施
加强施工期的环境保护;保护鱼类栖息地; (略) ,增设最小生态流量下泄孔,保证坝址下游的最小生态需水量的要求。
4、社会环境保护措施
合理调整农牧业、林业结构,提高流域内土地资源承载力;合理规划灌溉方式和灌溉水量,避免因灌溉不当造成土地退化。在加强灌溉水源水质监测的同时,应定期对灌区耕地、草地进行土壤跟踪监测,合理施肥,防止土地污染。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索取其他信息的形式和期限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如下:
链接:https:/ *** 提取码:03t1
查阅纸质报告书可通过规划组织单位、承担评价工作机构中的联系电话联系索查阅。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主要征求塔曲流域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同时也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意见。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如下:
链接:https:/ *** 提取码:ymh8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向规划组织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提出意见:
(1)以联系电话的方式;(2)以电子邮件的方式。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八、规划组织单位信息
规划组织单位:日 (略) ;
联 系 人:米玛次仁;
联系电话:0892- *** ;
电子邮箱: @@@ 26.com;
通讯地址:西藏日喀则市桑珠 (略) 2号。
九、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信息
评价单位:浙 (略)
联系人:蔡工
联系电话:0571- ***
电子邮箱: @@@ q.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 (略) 联 (略) 3号楼。
十、公众意见征求期限
公众意见征求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