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快递服务中心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 (略) 快递服务中心项目(二次)
1.2 项目编号:校采磋商-2024-02号
二、 项目说明
2.1项目概况: (略) 目前在校师生 25000多名,为更好地服务广大师生,提升校园快递服务水平,学校拟选择第三方快递服务运营管理机构,由服务机构统一为师生提供综合性的快递服务。
2.2项目情况:
序号 | 标段名称 | 总层数 | 所在层数 | 建筑面积m2 | 可出租面积m2 |
1 | 睢阳校区老浴池二层及一层简易棚房一间 | 2 | 1、2 | 385.25 | 385.25 |
2 | 梁园校区35号公寓楼北(原大创快递)四间 | 6 | 1 | 148 | 148 |
2.3项目要求:快递服务中心整体规划设计合理、装修整洁大方,能充分体现我校校园文化气息和氛围。合理分区,至少包括自动分拣区、防疫消杀区、智能快递区(成交供应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设计选用智能快递柜或智能货架或智能快递柜+智能货架等形式,但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满足学校实际使用要求,同时保证整个取件流程方便、快捷、高效、安全、可靠)、综合服务区、文创展示与社会实践区,无人配送车辆不低于 2 辆,校内转运车辆要有统一标识。
2.4租金要求:不低于30元/月/平米。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五年。
2.6工期要求: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 45 日历天。
2.7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两个标段,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响应文件须写清所要参与的标段名称(注:参与标段不受限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3.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的财务报告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注册企业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企业)2023年1月1日份以来的任意三个月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服务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
3.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6响应单位具有第三方物流服务机构管理运营丰富经历,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负面纪录、无不良社会报道及法律纠纷(响应单位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7响应单位在经营活动中合法合规,未被邮政管理局下达行政处罚或责令整改通知,以国家邮政局执法信息公开查询为准(http://**:8081/SPXzzfApp/base/spBaseXzzfOpenAction!
toXzzfOpenBase.action),需提供在公告发布后加盖响应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做到响应文件中;
3.8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要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中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需提供在公告发布后加盖响应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做到响应文件中;
注:(1.由于“信用中国”网站更新,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窗口转跳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故本项 目供应商企业查询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2.采购人在开标后对所有响应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存档,响应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开标后查询结果为准。)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 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四、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 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 (略) 有关规定执行。
五、磋商文件获取信息
5.1供供应商报名及磋商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下载填写公告下方的附件《 (略) 磋商报名表》并加盖公章,与报名资料做到一个文件(PDF格式)中,以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ttp://**),采购人收到邮件并初审合格后,将磋商文件电子版和采购人收件信息发送至供应商邮箱。
5.2获取时间:2024年2月8日至2024年2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5.3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有效的营业执照。
以上资料须为清晰扫描件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注:以上资料均为签字、加盖公章的清晰扫描件,递交时须整合成一个文件(PDF格式),《 (略) 磋商报名表》放在文件最前面,文件名称为供应商(单位)全称+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否则,视为未实质响应供应商报名要求。
六、响应文件递交及评审时间地点
6.1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4年2月23日09时30分;
6.2地点: (略) 平原中路55号 (略) 2号办公楼305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委托河南 (略) 发布)、《 (略) 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投标工作办公室)》网站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地 址: (略) 平原中路55号
联系人:庞老师
联系电话:0370-*
202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