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产业发展和实际使用功能的需要,业主申请对2023年批复的调整总平面图、2022年批复的建 (略) 和使用功能进行调整,即调整1#—4#厂房的建筑单 (略) ,并将6#宿舍楼调整为厂房、7#办公楼调整为厂房;其次是取消原负二层的人防地下室和2#厂房地下设备室,不计容面积由*.50平方米调整为*.00平方米。
经审核,该调整方案各项指标均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及相关规范要求。现根据《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建规〔2013〕166号)等相关规定,将该调整方案予以批前公示(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6日;公示地址: (略) (略) 网站http://**、贺州日报、 (略) 润吉街与健贺大 (略) 西南侧)。如相关利害人对该调整方案有异议和建议,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通讯方式)送达 (略) (略) 城市建设科,地址: (略) 贺州大道403号,邮箱:*@*ttp://**.cn,联系电话:0774—*,以便更好地维护广大群众的公共利益及相关利害人的合法权益。
附件:1.区位图
2.调整前后地下室对比图
3.调整前后总平面对比图
4.调整前后建 (略) 对比图
(略) (略)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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