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发改字〔2023〕254号
(略) 排涝救援设备项目建议书
的批复
合浦县消防救援大队:
报来《 (略) 排涝救援能力提升项目立项的函》(合消函〔2023〕21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我县排水防涝应急机制, (略) 排水防涝应急管理。根据合浦县政府同意实施该项目的意见,原则 (略) 排涝救援设备项目。
二、项目业主:合浦县消防救援大队。
三、项目建设地址:合浦县内。
四、项目代码:2311-*-04-01-*。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购置3000后双桥远程控制子母式大流量排水抢险车2辆,大功率排涝浮挺泵15台,单个水泵额定流量为3000m3/h,单个水泵额定扬程为15m。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元,资金来源由你单位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解决。
本批复自签发之日有效期为2年。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
若发现有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行为,可拨打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进行举报。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合浦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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