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护舷防冲板及机加工模具生产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胶北街道办事处胶北工业 (略) (略) 交叉口西 | |
建设单位: | 青岛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青岛银燕环保科技研究所 | |
公示时间: | 2024年07月02日 至 2024年07月09日 | |
项目概况: | 项目租赁青岛 (略) 最北侧车间偏东部分3000平方米进行生产,年产护舷防冲板2400吨、机加工模具100套。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抛丸时设备完全密闭进行,废气集中收集,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应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排放速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项目生产应在封闭的车间内进行,规范设置、建设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加强废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和维护,采取更有效的措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焊接和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经移动式除尘器处理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厂界颗粒物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建设单位应根据实际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环境影响,适时完善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略) 进入韩家村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未做规定的因子排放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中B等级标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治理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2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下脚料、废金属屑、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渣、除尘设施产生回收颗粒物、废钢丸、废布袋、水淬产生的氧化铁皮废渣、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外售综合利用;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废金属屑(静置无切削液滴漏)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各类固体废物应根据特性分区、分类贮存和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管理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规定。按规范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做好存档工作。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我局备案。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应将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纳入整体项目中依法依规一并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因安全生产要求,需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调整,应及时按照相关标准要求完成调整,并报当地生态环主管部门。 (六)严格落实环境监测措施。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和《报告表》确定的环境监测计划。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等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标志牌,废气排气筒设置永久采样孔、 (略) ,污染防治设施加装专用电表,记录电量消耗情况,以备检查。 (七)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 |
联系电话: | 0532-* | |
传真电话: | ||
通讯地址: | (略) (略) 2号行政服务西楼裙楼三楼生态环境窗口 | |
邮政编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