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XSDY-G2023-00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江苏响水经济开发区环境保洁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6月29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1.对“体系认证体系认证及其他”和“设备配备能力”和评审因素修改:
原内容 | 修改后 | |
评审因素 | 评分标准 | 评分标准 |
体系认证 及其他 (15分) |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且认证范围包含须道路清扫;环卫保洁服务;水域保洁等内容。每个得3分,本项最高得9分。 |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且认证范围须包含道路清扫;环卫保洁服务;水域(河道)保洁等内容。每个得3分,本项最高得9分。 |
设备配备 能力(19分) | 1、全封闭扫地车:每辆得1分,最多得2分。租赁、挂靠车辆不计分(提供车辆发票原件彩色扫描件,发票上单位名称须和投标人名称相同,否则不得分) 2、电动保洁三轮车:每辆得0.2分,满分6分。租赁、挂靠车辆不计分(提供车辆发票原件彩色扫描件,发票上单位名称须和投标人名称相同,否则不得分。) 3、多功能抑尘车:每辆得1分,最多得1分。租赁、挂靠车辆不计分(提供车辆发票原件彩色扫描件,发票上单位名称须和投标人名称相同,否则不得分) 4、车厢可卸式垃圾车:每辆得1分,最多得1分。租赁、挂靠车辆不计分(提供车辆发票原件彩色扫描件,发票上单位名称须和投标人名称相同,否则不得分) 5、自装卸式垃圾车:每辆得1分,最多得1分。租赁、挂靠车辆不计分(提供车辆发票原件彩色扫描件,发票上单位名称须和投标人名称相同,否则不得分) 6、洒水车:每辆得1分,最多得1分。租赁、挂靠车辆不计分(提供车辆发票原件彩色扫描件,发票上单位名称须和投标人名称相同,否则不得分) 7、洗扫车:每辆得1分,最多得1分。租赁、挂靠车辆不计分(提供车辆发票原彩色件扫描件,发票上单位名称须和投标人名称相同,否则不得分) 8、河道用割草船(机):每艘得1分,本项满分为1分。最多得1分。租赁、挂靠船只不计分(提供割草船(机)发票原件彩色扫描件,发票上单位名称须和投标人名称相同,否则不得分) 9、除雪设备(雪铲、滚刷、撒布机等)4个,雪铲每个得1分,最多得1分;滚刷每个得1分,最多得2分;撒布机每个得2分,最多得2分。租赁、挂靠设备不计分(提供设备发票原件彩色扫描件,发票上单位名称须和投标人名称相同,否则不得分) | 投标人应对项目需求中涉及的作业设备做出承诺,承诺项目进场后按相关要求配备各类作业设备,由评委依据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函》及《拟投入设备一览表》酌情在15-19分评定。投标人投标时不提供本项要求承诺的不得分(承诺函格式自拟)。 |
其他评分内容不作调整。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修改为2023年7月28日9点00分。
更正日期:2023年7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响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响水经济开发区和谐路
联系方式:华学群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东益 (略)
地 址:响水县规划路2-11
联系方式:卜工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卜工
电 话:*
江苏响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7月12日